金莱特定增存利益输送?定增对象成立均不足三月且未开展业务,其中一家控股股东还是金莱特董事
近日,金莱特的一则定增预案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两家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成立时间短且未实际开展业务,此事项同样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要求说明非公开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和利益安排。
3月6日晚间,金莱特披露定增预案,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两者拟认购股份数均为2870万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的11.51%),拟认购金额均为2.02亿元。
新如升科技和志劲科技有何背景?
资料显示,新如升科技设立于2020年3月5日,注册资本1亿元,目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新如升科技的控股股东姜旭为金莱特董事。同时,姜旭也是国海建设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金莱特出价1.5亿元收购国海建设100%股权,主业转变为双轮驱动。
再看另一家定增对象志劲科技,志劲科技同样成立不久。资料显示,志劲科技设立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自然人卢保山100%持股,公司目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那么这位卢保山何许人也?是否也与金莱特有另一层关系?天眼查信息显示,卢保山名下仅有一家公司,并未在其他公司担任商业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金莱特曾在2018年半年报显示,一名叫“卢保山”的关键管理人员2018年上半年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4.5万元。此外,“卢保山”还以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身份,参与了金莱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那么本次定增对象志劲科技的卢保山是否就是2018年半年报中出现过的卢保山呢?目前还尚难判断。
两家定增对象成立均不足三个月,并且实控人或多或少跟金莱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3月10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认购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真实、准确披露,以及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是否具备认缴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的能力。同时说明,上述的定增主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和利益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2月28日,金莱特发布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01亿元,同比增长20.49%,白色家电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9.10万元,同比增长141.62%,白色家电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3.75%。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