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谈减税降费:财政配套改革应协同推进
关注税收优化和税制改革问题,除了要关注“钱从哪里来、怎么来”的问题,还要关注这些钱“用到哪里去、怎样用好、依靠什么样的机制保证用好”等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财税配套改革方案中,明确强调了三大重点领域的任务,除了税制改革之外,还有预算改革和理顺中央地方财政体制关系两大领域。
从预算改革的基本要求来说,首先是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实现预算的全口径。在保障和提高透明度方面,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个部门每个年度的综合预算都已经发布,所有的政府财力纳入预算体系。预算在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要提高规范化和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在预算资金运行中,要把停滞沉淀的部分有效盘活,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在保证支出进度的同时,按照中央的要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绩效考核管理。中央和省一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也在不断改进和优化之中,基本方向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控制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专项转移支付能够归并的,尽量归并,而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不再要求地方提供配套资金。在债务管理方面,预算法修订之后,我国地方债务已经有了依法实行阳光化管理的全套法律规范,要进一步总结地方债务管理经验,防止发生新的变相隐性债务。
关于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关系,近年来已经在理清事权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关键的是,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一些基本公共服务事权,近年来已经有了很好的共担方案。当然,相关方案在今后仍需要动态优化,使得财权与事权相适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减税降费必须纳入财政配套改革中通盘、充分考虑,掌握好其“系统工程”性质并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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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