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搭建全国性、区域性 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中心或平台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研究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限制,进一步释放商业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
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商业银行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多措并举积极向小微企业提供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商业银行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大量创新的融资产品,包括在线申请的小额贷款产品、创新风险缓释措施产品、供应链融资产品等;二是部分商业银行设立小微贷款中心或专营网点,通过引入国际较为成熟的微贷技术,提高小额贷款审批效率;三是部分商业银行在监管许可范围内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小微企业倒贷成本;四是加大与不断完善的地方担保体系合作,通过风险分担降低小微贷款成本;五是不断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常融资难问题容易解决,但融资贵问题不容易解决,这需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开利率市场管制,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压力。
就如何更好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徐承远表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还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商业银行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中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商业银行倾向于谨慎处理,要么拒贷或者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因此,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及反馈机制,对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风险溢价至关重要。第二,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信贷投放效率,降低成本。由于单笔额度小,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投放流程面临成本太高的约束,但科技创新有望解决这一难题。第三,加快建设和完善有效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由于小微贷款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单纯依赖银行解决这一难题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可以缓解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
上海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院政策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量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曹啸在《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可以考虑搭建全国性、区域性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中心或者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与转让的市场,发挥不同机构在零售和批发业务上的专业优势,提高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的流动性,从而运用市场化手段缓释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