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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现首张个人罚单 申万宏源再被警示

2018年11月13日 07:0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吴永久

  11月9日,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披露了《关于对张明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张明炜曾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江西小贷项目)存在对担保机构尽职调查不到位,未能发现项目担保承诺函所用印章系伪造等4大问题,违反相关规定,因此予以警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上述项目的计划管理人为申万宏源,其在11月1日收到了警示函。另外,张明炜此次受到警示,是ABS领域首张针对个人的罚单。

  此外,申万宏源受到警示并非首次,早在2017年初也曾受到几次警示。

  江西小贷项目有四大问题

  11月9日,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披露江西小贷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担保机构尽职调查不到位,未能发现项目担保承诺函所用印章系伪造;二是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不规范,实际参与原始权益人现场尽职调查工作的人员未在尽职调查报告上签字;三是未按照项目标准条款和计划说明书约定对循环购买的基础资产进行审查;四是未妥善保管循环购买基础资产贷款合同等基础资产资料。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不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第十三条第一项,以及《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9号)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的规定,张明炜作为江西小贷项目时任主要业务人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张明炜予以警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查询发现,从2013年5月到2016年8月,张明炜先后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职。

  值得注意的是,该份罚单是ABS领域首张针对个人的罚单。今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对ABS领域业务持续展开现场检查,处罚警示对象不仅包括各中介机构、原始权益人等主体外,目前针对项目负责人的罚单也加入进来。

  申万宏源去年曾被警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看到,江西小贷项目的管理人为申万宏源,而申万宏源在11月1日受到警示。

  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披露,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海证监局对申万宏源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个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未能及时发现个别项目担保承诺函所用印章系伪造,存在部分尽职调查成员未在尽职调查报告上签字、未按照项目标准条款和计划说明书约定对循环购买的基础资产进行审查的情形;二是部分项目存续期管理不到位,未对基础资产进行定期检查,未能及时发现部分项目原始权益人未按约定归集及转付资金、个别项目受让的基础资产发生大面积逾期的情况;三是个别项目未按照计划说明书要求披露季度管理报告,未定期披露循环购买情况。

  CNABS数据显示,江西小贷项目在2015年8月4日成立,总规模为5亿元,法定到期日为2018年8月4日,申万宏源作为计划管理人。

  上交所信息显示,8月1日申万宏源披露了该项目的第15期收益分配报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次优先级和次级三种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又分为,赣小贷A1、PR赣贷A2、PR赣小贷A3。截至7月6日,前述三个优先级兑付完毕,但是赣小贷B本金兑付比例截至7月6日仅兑付了4.38%,剩下95.62%未兑付。

  其实,这并非申万宏源资产证券化业务首次受到监管警示。2017年2月,上海证监局披露称,经查,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个别尽职调查报告存在调查分析前后不一、报告结论缺乏充分证据支撑等情形,未能全面反映重要债务人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因此,上海证监局对申万宏源予以警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受到处罚的计划管理人中已有申万宏源(2017年1月10日,上海证监局)、恒泰证券(2017年7月28日、中基协)、富诚海富通(2018年3月19日,中基协)、国信证券(2018年4月13日,山东证监局)、富诚海富通(2018年9月18日,江苏证监局)、华菁证券(2018年10月16日,上海证监局)、申万宏源(2018年10月30日,上海证监局),其中富诚海富通和申万宏源多次受到监管,尤其是后者。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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