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监管机构近14个月的调查取证,中兵红箭涉信披违规的事实和细节终于水落石出。10月10日晚,中兵红箭对外发布公告,公司在10月9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领30万元罚单,隋建辉等15名责任人合计被罚56万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领86万元罚单。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表示,2015年4月14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且截至2017年8月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连续三年虚增利润
公告显示,中兵红箭通过虚假销售的方式虚增2015年营业收入及利润。2015年12月25日,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向五家客户销售超硬材料,合计含税金额2181.8万元。其中,向四家客户销售的合计含税金额2002.8万元的超硬材料并未实际发货,中南钻石于2015年12月确认收入,2016年中南钻石又陆续以红字发票的形式冲回以上业务。
某券商专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有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审体系,公司内部应当全面审计,确保账实相符,单证齐全。在本案中,材料并未实际发货,必然缺少真实的发货单、收货单、入库单、验收回执等重要单据,而上市公司财务却确认收入并入账,内审未能指出问题,外审未能发现问题,表明是上下联手共同作假。”
另外,公告显示,中兵红箭将应属于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一家客户销售退回,冲减2016年度收入而未冲减2015年度收入。上述交易导致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
此外,公告还显示,通过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中兵红箭对坏账计提也做了“手脚”。2014年至2016年中南钻石在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将部分1年-2年、2年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人为调整为1年以内并未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
综上,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分别虚增利润93.7万元和2730.89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分别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0.2%、8.95%、3.52%。
上述券商人士表示:“中兵红箭连续三年操纵财务报表的关键数据,导致连续三年的定期报告都存在虚假记载,并企图躲过外部审计和监管机构追查,作假手段隐蔽方式多样,采用多种方式将虚假财务数据化整为零掩人耳目,这是对上市公司监管体制的公然挑战。”
“从今年半年报来看,公司近期业绩向好主要得益于超硬材料业务的增长,公司旗下的改装汽车、汽车零部件、特种装备业务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超硬材料的下游客户多为矿山采掘、基建施工、机械加工等强周期行业,随着行业景气度变化,下游客户对超硬材料的需求起落幅度较大。倘若公司旗下业务不能实现齐头并进的格局,将来出现业绩起伏的可能性较大”,上述人士称。
部分涉事高管仍在职
根据公告,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隋建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玉顺、申兴良、王建文、郭慧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牛建伟、韩赤风等10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公司2018年半年报显示,3月6日,董事会秘书温振祥、财务总监申兴良、董事卢灿华、独立董事李志宏、独立董事郑锦桥、监事王建文、监事周子平、监事刘善跃、监事文均因任期届满离职。而早在2016年8月9日,公司公告称,隋建辉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至此,处罚名单中的大部分高管均已离开中兵红箭。
值得一提的是,在处罚名单当中的部分高管仍在公司关键岗位上,李玉顺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牛建伟仍担任公司董事,韩赤风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屹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进行财务数据造假活动,直接责任人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显然知情并主动参与其中。独立董事未能发现并指出问题,明显怠于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存疑,并不适合继续担任上市公司关键职务。
符合条件投资者可索赔
《证券日报》记者关注到,自2017年8月1日,中兵红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以来,在交流论坛上,股民对于索赔事宜的讨论从未停止过。“投资者怎样维权,我被中兵红箭害惨了”,有投资者在论坛问道。
10月11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在认证微博上公开表示:“中兵红箭涉嫌人为调节利润,已严重侵犯了投资者权益,2015年4月14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且截至2017年8月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王智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多位投资者来电询问索赔事宜。
李屹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出炉,为投资者的索赔明确了范围,建议符合索赔范围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有资质有经验的律所,提前了解索赔的相关业务流程,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证券日报》记者致电中兵红箭,就上述问题进行采访,但是电话并未接通。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