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季收官,在监管层从严监管高送转、支持鼓励现金分红的背景下,今年A股中报的一个突出变化是,现金分红金额创历史新高,而高送转比例骤减。数据显示,A股共有86家上市公司发布2018年中期分红方案,预披露79家,已实施7家,分红总金额达到747.56亿元,一举创下A股历史纪录。
现金分红“节节攀升”
具体来看,2018年中期分红金额超过100亿元的有3家,分别是中国石化193.71亿元,中国石油162.52亿元,中国平安113.34亿元。除此之外,还有9家上市公司分红总金额超过10亿元。格力电器、华泰证券、潍柴动力分红金额排名靠前,且绝大多数为蓝筹股。另外,除福耀玻璃和龙蟒佰利外,其余股本均超过50亿股。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期分红高派现比例公司频现,每股派息金额远超往年同期水平。数据显示,莱克电气、英力特、地素时尚等3家公司每10股派现金额超过10元。其中,莱克电气2018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成为A股分红比例最大的上市公司,按4.01亿股基准股本计算,中期分红金额高达8.02亿元。半年报业绩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22亿元,同比增长9.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4亿元,同比减少9.27%。中期分红金额接近中期净利润的4倍。
英力特分红力度紧随其后,公司拟2018年半年度每10股派12元,按基准股本3.03亿股为基准,中期分红金额高达3.64亿元。
备受关注的格力电器也在8月30日晚间发布了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现金6元,共计派发金额超过36亿元。此前,公司因为2017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一度受到市场强烈关注。自1996年上市以来,格力电器只在1997年和2006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监管层鼓励现金分红
今年以来,监管层对实行高送转的上市公司业绩和经营状况要求趋严,并大力支持鼓励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成为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主流。
今年2月5日,上交所组织阳泉煤业、东安动力、澳柯玛、标准股份和联美控股5家上市公司,在交易大厅召开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
上交所表示,2013年到2017年,沪市推出现金分红的公司由674家稳步上升到1134家,上市公司分红总额占净利润比例总体维持在30%以上稳定水平。深交所表示,从2011年起,分红公司数占比维持在70%以上,平均现金分红率维持在30%以上,分红总额逐年稳步上升。
今年7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对现金分红进行分析,长期稳定现金分红群体已经形成,积极分红氛围基本形成。
某上市公司董秘表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拿出真金白银,对于股东的回报是比较直接的,所以比较受投资者欢迎。而且现在监管部门对高送转监管力度加大,很多上市公司也顺应形势选择现金分红。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今年A股现金分红总额增长,现金分红的覆盖面也在大幅提升,当然是一个好现象。但与美股港股相比,A股上市公司分红还缺乏连贯、持续透明的分红政策,部分上市公司分红只是象征性的,分红派现比例较低。”
招商证券分析师认为,近几年监管层一直强调现金分红并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在A股市场的占比提升,促进分红监督逐步转向市场化机制。从长期来看,现金分红公司稳步增加有利于改善A股的投资环境,业绩稳定且持续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会得到市场认可。
高送转骤减
相比之下,今年高送转上市公司比例骤减。2018年中期,有送转方案的公司仅22家,2017年同期为40家。不仅仅是公布高送转方案的公司数量大幅减少,以往动辄10送转20股、30股的“土豪式”高送转也彻底消失。
今年没有一家上市公司送转比例达到10送转10股。仅鸿特科技、金通灵、三联虹普三家上市公司拟进行每10股转增9股,其中,鸿特科技每10股转增9股的同时,还进行每股0.05元的现金分红。
此前,沪深交易所公开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明确了相关监管“红线”,对于业绩不佳,或处于股票解禁、减持期间的上市公司,禁止高送转。6月28日,深交所发文表示,持续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概念炒作,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不少仅进行高送转,而未进行分红的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关注函。三联虹普6月25日披露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拟以截至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6月26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目的和原因,利润分配方案是否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对此,三联虹普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称,高送转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目的是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与炒作股价无关。
董登新认为,A股没有拆股和缩股的机制,对于高成长的公司,通过股票送转有利于股本的扩张和股价的摊薄。但高送转仅仅是一种“股本扩大、股份拆细”的账面处理,属于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影响,更无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而且高送转经常引起市场跟风炒作。有一些上市公司完全是为了配合股价的炒作,发布高送转预案,它的动机是不纯的,或者带有很强的操纵股价的因素,对投资人是不负责任的。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