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曾剑 实习编辑 魏官红
A股市场上又出现了一件趣事。凤形股份(002760,SZ)6日晚间公告,有两名投资者分别以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之案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合计近500万元。面对投资者的索赔,凤形股份表示公司并无操纵股票市场行为,两名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据涉嫌恶意诉讼。更为有趣的是,凤形股份称,两名原告提供的交易记录显示,其交易股票与李卫卫违法操纵的股票高度吻合。上市公司表示,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向证券监管机构举报等方式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突遭两投资者起诉索赔
根据凤形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上述法律文书显示,原告史丽华、董洪勤分别以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之案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史丽华诉称,其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2月13日期间,买卖凤形股份股票造成投资损失合计451.93万元。董洪勤诉称,其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买卖凤形股份股票造成投资损失合计43.36万元。史丽华、董洪勤认为,其损失系因凤形股份操纵证券市场造成,故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从盘面上看,2017年11月28日~2018年2月22日期间,凤形股份股价历经了过山车的行情,股价从最初的35元左右一度涨至55元左右,此后又一路暴跌至21元左右。
面对投资者的索赔,凤形股份表示经自查,未发现公司有涉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且公司也未收到任何证券监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涉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进而对公司采取立案调查、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或下达的结论性意见。
同时,凤形股份还认为,经查2名原告提供的起诉材料,其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存在涉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是由公司导致的。对于此诉讼,公司将委托律师应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8月6日致电凤形股份,相关人士表示,原告只提交了一些公告和报道这样的证据,公司律师认为是证据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7月13日,中国证券报发布《“华北第一操盘手”操盘路径曝光 凤形股份股价“雪崩”内幕起底》一文。文章指出,为确保公司定增顺利实施,凤形股份总经理陈维新和前任董秘邓明,涉嫌通过关联人账户提供多达1亿元资金,指使两名操盘手拉升凤形股份股价。此后,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陈维新和邓明称,其在运作凤形股份定增过程中,未涉及企图操纵证券市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凤形股份称原告涉嫌违法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面对投资者的索赔,凤形股份进行了“反击”。凤形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史丽华、董洪勤提供的证券交易记录显示,其交易股票与证监会处罚的李卫卫违法操纵的股票高度吻合。
对于李卫卫,投资者多少有所耳闻。今年1月末,央视等报道指出,李卫卫在上海阜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兴集团)的委托下,动用多达25个机构账户、470个自然人账户操纵股票大连电瓷(002606,SZ),最终被监管部门发现和查办。根据行政处罚告知,李卫卫拟被处以高达13亿元的巨额罚款。
中国证券报7月13日报道,有爆料人提供证据称,李卫卫涉嫌拉升凤形股份股价,还涉嫌同时操盘了华英农业、金一文化和长缆科技等股票。在凤形股份股价“闪崩”同一天的同一时间段,上述3只股票应声“闪崩”,此后的股价走势也与凤形股份连续“一”字跌停的走势相似。
前述凤形股份人士表示,史丽华、董洪勤两人都有交易凤形股份、华英农业、金一文化和长缆科技股票的行为。
凤形股份在公告中称,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向证券监管机构举报等方式追究两名原告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合肥中院将于10月10日开庭审理凤形股份此番涉及的两起诉讼案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