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辉期货西安无证提供期货投资咨询 营业部负责人遭免

2019年05月09日 16:5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5月8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19]8号)显示,经查,陈海洋在担任中辉期货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在不具备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现场及通过网络提供了期货投资咨询服务。陈海洋本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以下简称《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以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同时导致营业部违反了《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规定。陈海洋本人对营业部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此外,陈海洋对营业部未有效执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未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和投诉等营业部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陈海洋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陕西监管局决定:认定陈海洋为不适当人选,在2019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期间不得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中辉期货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陈海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监管局书面报告。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条规定: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

  未取得规定资格的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未取得规定资格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或者任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通过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媒体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从业资格,遵守金融信息传播相关规定,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开展期货信息传播活动前,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机构中开展期货业务活动。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自律规则、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尽责。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一)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

  (二)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

  (三)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四) 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

  (五)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六)对期货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负有责任;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人员免职。

  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2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陈海洋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陈海洋、中辉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在担任中辉期货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在不具备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现场及通过网络提供了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你本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以下简称《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以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同时导致营业部违反了《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规定,你本人对营业部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此外,你对营业部未有效执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未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和投诉等营业部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有检查事实确认书、谈话笔录、网络公开视频、公司制度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认定陈海洋(身份证号:411********019)为不适当人选,在2019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期间不得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中辉期货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陈海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019年5月8日

(责任编辑:徐自立)


閸掑棔闊╅崚甯窗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涓浗缁忔祹缃戠増鏉冨強鍏嶈矗澹版槑锛�
1銆佸嚒鏈綉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缁忔祹缃戔€� 鎴栤€滄潵婧愶細缁忔祹鏃ユ姤-涓浗缁忔祹缃戔€濈殑鎵€鏈変綔鍝侊紝鐗堟潈鍧囧睘浜�
銆€ 涓浗缁忔祹缃戯紙鏈綉鍙︽湁澹版槑鐨勯櫎澶栵級锛涙湭缁忔湰缃戞巿鏉冿紝浠讳綍鍗曚綅鍙婁釜浜轰笉寰楄浆杞姐€佹憳缂栨垨浠ュ叾瀹�
銆€ 鏂瑰紡浣跨敤涓婅堪浣滃搧锛涘凡缁忎笌鏈綉绛剧讲鐩稿叧鎺堟潈浣跨敤鍗忚鐨勫崟浣嶅強涓汉锛屽簲娉ㄦ剰璇ョ瓑浣滃搧涓槸鍚︽湁
銆€ 鐩稿簲鐨勬巿鏉冧娇鐢ㄩ檺鍒跺0鏄庯紝涓嶅緱杩濆弽璇ョ瓑闄愬埗澹版槑锛屼笖鍦ㄦ巿鏉冭寖鍥村唴浣跨敤鏃跺簲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
銆€ 缁忔祹缃戔€濇垨鈥滄潵婧愶細缁忔祹鏃ユ姤-涓浗缁忔祹缃戔€濄€傝繚鍙嶅墠杩板0鏄庤€咃紝鏈綉灏嗚拷绌跺叾鐩稿叧娉曞緥璐d换銆�
2銆佹湰缃戞墍鏈夌殑鍥剧墖浣滃搧涓紝鍗充娇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缁忔祹缃戔€濆強/鎴栨爣鏈夆€滀腑鍥界粡娴庣綉(www.ce.cn)鈥�
銆€ 姘村嵃锛屼絾骞朵笉浠h〃鏈綉瀵硅绛夊浘鐗囦綔鍝佷韩鏈夎鍙粬浜轰娇鐢ㄧ殑鏉冨埄锛涘凡缁忎笌鏈綉绛剧讲鐩稿叧鎺堟潈浣跨敤
銆€ 鍗忚鐨勫崟浣嶅強涓汉锛屼粎鏈夋潈鍦ㄦ巿鏉冭寖鍥村唴浣跨敤璇ョ瓑鍥剧墖涓槑纭敞鏄庘€滀腑鍥界粡娴庣綉璁拌€匵XX鎽勨€濇垨
銆€ 鈥滅粡娴庢棩鎶ョぞ-涓浗缁忔祹缃戣鑰匵XX鎽勨€濈殑鍥剧墖浣滃搧锛屽惁鍒欙紝涓€鍒囦笉鍒╁悗鏋滆嚜琛屾壙鎷呫€�
3銆佸嚒鏈綉娉ㄦ槑 鈥滄潵婧愶細XXX锛堥潪涓浗缁忔祹缃戯級鈥� 鐨勪綔鍝侊紝鍧囪浆杞借嚜鍏跺畠濯掍綋锛岃浆杞界洰鐨勫湪浜庝紶閫掓洿
銆€ 澶氫俊鎭紝骞朵笉浠h〃鏈綉璧炲悓鍏惰鐐瑰拰瀵瑰叾鐪熷疄鎬ц礋璐c€�
4銆佸鍥犱綔鍝佸唴瀹广€佺増鏉冨拰鍏跺畠闂闇€瑕佸悓鏈綉鑱旂郴鐨勶紝璇峰湪30鏃ュ唴杩涜銆�

鈥� 缃戠珯鎬绘満锛�010-81025111 鏈夊叧浣滃搧鐗堟潈浜嬪疁璇疯仈绯伙細010-81025135 閭锛�

閸忓厖绨紒蹇旂ス閺冦儲濮ょ粈锟� 閿涳拷 閸忓厖绨稉顓炴禇缂佸繑绁圭純锟� 閿涳拷 缂冩垹鐝径褌绨ㄧ拋锟� 閿涳拷 缂冩垹鐝拠姘充粧 閿涳拷 閻楀牊娼堟竟鐗堟 閿涳拷 娴滄帟浠堢純鎴n潒閸氼剝濡惄顔芥箛閸斅ゅ殰瀵板鍙曠痪锟� 閿涳拷 楠炲灝鎲¢張宥呭 閿涳拷 閸欏鍎忛柧鐐复 閿涳拷 缁剧娀鏁婇柇顔绢唸
缂佸繑绁归弮銉﹀Г閹躲儰绗熼梿鍡楁礋濞夋洖绶ユい楣冩6閿涳拷閸栨ぞ鍚敮鍌炴噷鐠囧搫绶ョ敮鍫滅皑閸斺剝澧�    娑擃厼娴楃紒蹇旂ス缂冩垶纭跺瀣€愰梻顕嗙窗閸栨ぞ鍚崚姘挬瀵板绗€娴滃濮熼幍鈧�
娑擃厼娴楃紒蹇旂ス缂冿拷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锟�  娴滄帟浠堢純鎴炴煀闂傝淇婇幁顖涙箛閸斅ゎ啅閸欘垵鐦�(10120170008)   缂冩垹绮舵导鐘虫尡鐟欏棗鎯夐懞鍌滄窗鐠佺ǹ褰茬拠锟�(0107190)  娴滅悂CP婢讹拷18036557閸欙拷

娴滎剙鍙曠純鎴濈暔婢讹拷 11010202009785閸欙拷

中辉期货西安无证提供期货投资咨询 营业部负责人遭免

2019-05-09 16: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5月8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19]8号)显示,经查,陈海洋在担任中辉期货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在不具备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现场及通过网络提供了期货投资咨询服务。陈海洋本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以下简称《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以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同时导致营业部违反了《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规定。陈海洋本人对营业部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此外,陈海洋对营业部未有效执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未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和投诉等营业部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陈海洋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陕西监管局决定:认定陈海洋为不适当人选,在2019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期间不得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中辉期货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陈海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监管局书面报告。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条规定: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

  未取得规定资格的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未取得规定资格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或者任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通过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媒体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从业资格,遵守金融信息传播相关规定,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开展期货信息传播活动前,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机构中开展期货业务活动。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自律规则、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尽责。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一)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

  (二)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

  (三)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四) 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

  (五)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六)对期货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负有责任;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人员免职。

  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2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陈海洋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陈海洋、中辉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在担任中辉期货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在不具备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现场及通过网络提供了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你本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以下简称《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以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同时导致营业部违反了《投资咨询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规定,你本人对营业部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此外,你对营业部未有效执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未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和投诉等营业部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有检查事实确认书、谈话笔录、网络公开视频、公司制度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认定陈海洋(身份证号:411********019)为不适当人选,在2019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期间不得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中辉期货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陈海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019年5月8日

(责任编辑:徐自立)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