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不同的债券品种属于不同监管部门核准或注册,并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形成了“两个市场、多头监管”局面。“两个市场”指的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央行负责监管银行间债券市场,包括央票、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证监会则监管交易所债券市场,包括公司债、可转债等;财政部负责国债、地方债等;发改委负责企业债等。此外,银保监会还负责监管银行和保险机构发行的金融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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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