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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前副总邹爱国被控受贿 当庭举报上市公司涉嫌偷税漏税

2018年07月16日 07:19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韵 每经编辑 胥帅

  宝利国际(300135,SZ)董事长周德洪遭亲侄女举报一事有了最新进展。2018年7月12日至13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宝利国际前副总经理邹爱国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一案。在庭审当日,邹爱国除自辩运输费用等焦点问题外,还当庭举报董事长周德洪收取企业回扣及公司存在涉嫌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情况。

  法院表示,对于被告人当庭提出的检举揭发情况,被告人可以在庭后以书面方式提交,两位辩护人提出的情况可以自行向有关部门进行控告。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5年,宝利国际曾因工程造假及转移上市公司利润被湖南宝利前员工实名举报,并于2017年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阴市人民法院官网直播视频记录的内容显示,庭审当日,在侦查机关管辖权的问题上,邹爱国的代理律师虞仕俊在辩护时表示,本案经办的办案人员与此前2017年9月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宝利国际资金部经理陶蔚枫合同诈骗案如出一辙,律师认为检察机关不具备后者案件的管辖权。该起案件至今未下达判决书。

  前高管自称是被公司打击迫害

  邹爱国案要追溯到2017年3月28日下午1时许,刚辞去宝利国际副总经理职位的邹爱国在开完销售会议后被无锡市公安经侦支队带走。

  案件起诉书显示,2017年3月29日,被告人邹爱国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其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经江阴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同年7月3日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7月12日,江阴市检察院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其表示,邹爱国自2008年至2016年间利用营销部经理与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将运输业务交给承运方收取运费,并从中索取运费的10%或者固定单价作为回扣。同时其涉嫌“通过压低沥青销售单价、提高运费单价”的方式非法占有合同运费部分款项等罪项,共涉及金额493.32万元。

  当庭,邹爱国及辩护人则表示,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公司经营范围中的运输业务并不属于公司业务范畴,公司也不具备开票资质。本案指控的情形都属于销售行为结束后帮助自提客户协调安排运输的行为,既不是通过公司直接支付运费也不是公司应该收取的运费,与公司没有利害关系,因此这种提供居间服务的行为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的犯罪基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宝利公司生产及销售沥青活动中所涉及到的运输业务涉及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大型的高速公路中标项目由宝利公司采购调运部统一安排,运费由承运人和公司结算;第二种是客户需要自提的沥青运输,这一部分理论上需要客户自己承担。

  除去邹爱国在庭前对私自占有客户21万元承兑汇票的行为表示自首认罪以外,本案涉及其他指控都属于第二种情况。面对指控,邹爱国在庭上称:“完全是公司对我进行打击迫害。”

  他同时表示:“周德洪除了董事长职务之外,实质上也是一个业务员。”他曾通过介绍运输业务的形式,收受江苏华晨路桥有限公司和宜兴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的回扣。另外,邹爱国还举报公司存在涉嫌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情况。

  对此,一位不具名的货运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他曾中标由公司承担运费的运输项目。“开票的价格是80元/吨,实际我只拿到65元/吨,两年了还没有拿到与宝利公司产生的40余万元运费款项,但是15元/吨的回扣已经以现金方式给了周德洪女儿。”

  在法庭上,邹爱国的辩护人更是当庭表示,根据其掌握的证据,周德洪与他的女儿向客户收取过300元/吨的运费,实际承运人得到多少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在宝利公司内部,有人在公司承担运费的情况下,拿运输单位的回扣和差价。针对这一方面相关家属与代理人会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控告。

  7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到一位已经离职的前宝利国际销售人员,他表示,自提过程中不存在压低沥青价格、抬高运费价格的可能性,因为沥青价格与运费价格在合同上是写清楚的并需要上级领导审批。

  由于庭审持续到周五傍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没能在工作时间与宝利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庭上,宝利公司方面的委托代理人在最后发言中反复强调“我仅代表公司观点”,他表示,就算运费价格与宝利国际没有关系,但是邹爱国利用职务的便利(影响力)所进行的克扣行为会对整个公司的声誉和实际损失带来两个方面的不利影响。

  此前宝利国际董秘王学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宝利国际的)客户受不了长期的压榨向公司举报。值得注意的是,邹爱国当庭要求调取当时的举报信,但公诉人表示:“卷宗中只有受案登记表和立案决定书,没有向公安举报的举报材料在里面。”

  审判长当庭表示对庭审情况将进行合议,合议结果另定日期公开宣告。

  公司被曝转移利润及信披不实

  事实上,宝利国际在2015年就曾被湖南宝利的前员工实名举报过。

  湖南宝利前员工在另一份举报材料中表示,宝利国际在与湖南高速的合作过程中,除了造假获取盈利外,还通过真、假两套运输合同、多头运输发票等方式增加沥青运输成本,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此项金额近8000万元。

  从宝利国际与湖南高速合同的履约期间披露的年报数据来看,2012、201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91亿元和21.14亿元,均较2011年的11.2亿元营收有大幅增加,增幅近100%。

  周德洪侄女周士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12年至2013年之所以业绩翻番是因为做了很多高速公路沥青的项目,但是周德洪不认账,湖南员工就把宝利举报了,前员工在举报后被无锡市公安经侦支队以经济犯罪名义抓捕,最后以协议和解告终。

  2015年,宝利国际在几个月内向市场密集抛出一系列海外投资计划。然而根据宝利国际公告,同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此后,宝利国际股价从10.43元/股下跌到4.26元/股,投资者损失惨重。2015年,宝利国际扣非后的净利润亏损349.8万元。为维稳股价,公司引入了通用航空产业,开展了直升机贸易与租赁业务。

  最终宝利国际在2017年被认定未如实披露宝利俄罗斯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5起变更或重大变化情况存在信披违规和虚假陈述行为,并成为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的“首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披违法案”。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顶格处罚,公司及周德洪分别被处以6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该事件对公司此后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创。宝利国际近三年的年报数据显示,2015、2016、2017年上市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亏损349.8万元、盈利166.7万元、亏损5150万元。

  据2017年年报,从主营业务占比来看,专业沥青业务营收14亿元,占比78.22%。据前述销售人员透露,单从宝利国际近三年在江苏的销售情况来看,2015年销售了26万吨至27万吨,2016年销售了33万吨,2017年仅销售了不到20万吨,同时2018年以来改性沥青事实上没有生产多少,而是在大量买卖重交沥青做贸易。

  他进一步表示,沥青销售是存在季节性的,一般而言每年的6~10月份销售会旺一些。宝利国际过去一般会有垫资的情况,一定需要找一些资金好、现款多的企业进行交易。

  此外宝利国际还涉及到投资者索赔案及资金部经理陶蔚枫合同诈骗案,后者于2017年9月公开审理后仍未下达判决书。宝利国际官司缠身反映在公司股价上。据公开数据,邹爱国案启动之初的2017年4月,该公司股价为6.63元/股,开庭当日为2.62元/股。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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