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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股价赚60% 易事特实控人缴巨额罚款

2018年07月10日 07:01    来源: 时代周报    

  2018年7月5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300376.SZ)发布公告,其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已经足额缴纳罚没款1.28亿元,公司已经取得何思模缴纳罚款完毕的凭据。

  就在一个多月前,5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对何思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何思模操纵市场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400万元,并处以6400万元左右的罚款,并对何思模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的处罚,揭开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员工持股计划炒股票,并利用“高送转”等手段,最终爆赚60%的内幕。

  “实控人的个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易事特集团董事会秘书赵久红在回复时代周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光伏集成业务缩减的情况下,预计仍能保持稳定增长,2018上半年预计业绩同比增长0-30%。IDC数据中心业务实现大幅增长,成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业绩的重要支撑,充电桩、储能、智能微电网等业务均开始放量,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高送转”狂赚60%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了促成这笔交易,何思模准备了一大一小两个账户。

  大账户资金额有1亿元左右,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为主体。2015年2月4日,“广东易事特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当时市场正处于2015年牛市的亢奋中。

  实际到位资金9552万元左右,资金的构成为:一部分是员工自筹资金,为1169万元左右;另一部分为何思模把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出去,融资得到7016万元左右的资金,以及为后续人才预留份额而垫付的1367万元。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对于员工自筹资金部分对应的份额,何思模承诺给员工提供不低于约定收益率的收益,也就是给员工保本保收益。

  对于股权质押所得的7016万元左右的资金,名义上是控股股东给员工提供的无息借款,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除了符合条件的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约定收益之外,其余收益都归属控股股东所有。

  实际上,这笔7016万元的资金,需要承担股权质押的融资成本,每年支付借债利息,另外,除了个别员工,收益都并不属于员工。

  这个1亿元左右的大账户,在2015年4月28日-6月29日,全仓买入了易事特股票。当时已经处于2015年牛市的末端,买入的价格也刚好处于高点,并很快被套。

  小账户资金额有500万元左右,是何思模私下把自己拥有的现金,转账到朱某的证券资金账户中。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此账户实质上是何思模借用朱某账户,何思模利用通信或微信指挥,朱某具体操作。

  2016年6月28日,大账户的“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但面临的局面却很尴尬。由于2015年在高点买入,当时仍然被套,而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何思模给员工承诺的是保本保收益;另外,股权质押借来的7016万元也必须要支付利息成本,如果股价不能尽快反弹,何思模将不得不自己承担这些巨额成本。

  因此,在2016年6月28日-11月28日的5个月时间里,何思模都没有卖出大账户中的股票。

  但是,留给何思模的时间不多了。根据约定,大账户“员工持股计划”的到期时间是2017年2月,这意味着,必须来一次戏剧性的上涨,才能翻身。

  何思模想到了“高送转”的办法。根据证监会披露的当事人笔录,“进行高送转,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来看是提振股价的一个有效方法”。

  2016年11月22日,何思模的手下、易事特证券事务代表,在按要求统计了9家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以及披露后的股价走势之后发现,与易事特属于同行业的三家公司,其中有两家实行了“高送转”,股价都在披露后收获了三四个涨停,但是另一家没有高送转的公司,股价则表现平庸。

  按照往年,何思模都是在12月31日之后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但到了2016年,何思模显然已经等不及了。其反常地在2016年11月28日就提出了“高送转”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10转增30股,同时披露了年报预告,预增40%–70%。

  而在此之前的11月3日,何思模指挥小账户“朱某”账户全仓买入500万元左右的易事特股票。

  果然,就在何思模公布高送转预案之后的第二天,股价从2016年11月29日开始连续5个涨停,从6元左右上涨到最高13元之上,翻了一倍。

  趁着这个时机,何思模迅速把手中股票清仓变现。根据证监会材料,何思模于2016年12月1日、5日卖出大账户“员工持股计划”中96%的易事特股票,总计获利6077万元,也就是说1亿元的本金,赚取了60%的收益;12月5日,何思模也把500万元“朱某”的小账户清仓,扣除交易费用后获利323万元。

  股权质押超70%

  易事特在2014年初上市交易,通过IPO募集了2亿元左右的资金,2016年又通过定向增发,募集到19亿元左右的资金。自上市以来,易事特已从股票市场上总计套现21.5亿元左右的资金。

  根据万德数据,自上市以来,易事特累计实现了17亿元的净利润,进行股东分红金额总计1.5亿元,分红率为8.7%。

  易事特股价两次比较大的波动,第一次出现在2015年,第二次出现在2016年底。这两次的上涨让人瞠目结舌。

  2015年1–6月,公司股价从3元左右上涨到8元左右,但在股灾之后,很快跌回到4元左右。

  2016年,公司股价超过半年时间始终横盘在6元左右,但到了2016年底,却突然旱地拔葱,从2016年12月29日开始,连续5个涨停,股价迅速冲高到13元左右。

  何思模建仓买入股票,是在第一次大涨的尾声。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出现在易事特前十大股东名录中,是在2015年年报,当时持股数量为218万股,为第四大股东。

  2016年7月31日,“员工持股计划”已经上升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增加到436万股。

  但很快,到了2016年年报,“员工持股计划”却彻底从前十大股东名录中消失。实际上,此时的何思模已经几乎卖光了手中所有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6年9月1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中,除了“员工持股计划”之外,还有中国银河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广发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到了2016年年报发布的时候,这两个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也跟随“员工持股计划”一起从前十大股东名录中消失。

  不过,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并没有提及这两个与“员工持股计划”有趋同交易行为的显得颇具神秘的账户。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显示,是谁把公司股价连续打高了5个涨停板。不过,2017年一季报中出现了接盘方的名字。

  根据2017年一季报,此役结束之后,“员工持股计划”消失,中国建设银行–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取而代之,成为新进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101万股。此外还有两位自然人,分别为“王小可、齐立”。

  根据易事特2018年6月13日公告,截至当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后者实际控制人为何思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为13亿股,并把其中65%都进行了质押,质押总数为8.5亿股。

  6月20日,公司再次发布公告,东方集团质押总数上升到8.78亿股,质押比例上升至67%。仅隔两天之后,6月22日,公司又一次发布公告,东方集团质押总数上升到9.28亿股,质押比例达71%。

  此前,已有部分上市公司因股东质押100%股份,股价下跌无法继续补充质押,而被强制平仓,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比例上升主要是近期A股整体非理性下跌补仓所致,控股股东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不利影响。”赵久红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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