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焦作万方公告数据屡现差错 结果相差百万倍公司辩称“没看清楚”

2018年06月27日 07:12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肖艳青 张文娟

  上市公司公告数字出错,算是最低级的错误。出现差错如果能及时发现更改也是可以的,令人费解的是,信息披露屡次犯错公司未能发现,被人指出来错误,也没意识到要及时更正。这种状况,出现在了焦作万方身上。

  援引公开信息可知,焦作万方近期发布的两则公告屡次把小数点弄错,两次都是把“,”不小心变成“.”导致结果相差百万倍。

  焦作万方6月25日晚发布其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然而在公告中显示其质押的股数上下不一致,上面是“5,900,000股”,下面是合计是“5.900,000股”。不知道到底是“590万股”还是“5.9股”,让投资者很困惑。

  《证券日报》记者致电焦作万方证代马东洋,马东洋说:“5.900,000后面还有分节号‘,’,就是590万股,下面那个5.900,000标点‘.’没看清楚”,当记者追问,发公告之前没人审核吗?公告发出来之后没人再核对吗?马东洋则说,“发公告之前有人核对公告内容,标点‘.’如果不仔细看,确实看不清楚,公告发出来之后没人审核,我们以后加强审核”。

  业内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会计师说,“这小数点出现差错问题就大了,如果出现在财务报表中,就可能出现财务舞弊的情况,如果上市公司的公告都马虎不认真,数据频繁出现差错,就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

  《证券日报》记者翻阅该公司近期公告发现,这并非是第一次出现差错。据焦作万方6月21日发布万方集团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中显示表格上面一行是万方集团本次补充质押“3.000,000”股,下面合计是“3,000,000”股,同样是小数点出现差错,公告内容显示万方集团本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00万股。

  对于一周出现两次公告错误的公司,有投资者表示很忧心,“证券部的工作人员也太不敬业了吧,从这个细节就能反映出这个公司的整体情况,从2007年10月份股价创新高之后就一路狂跌,十年了,就没再起来过,这个公司股票没希望了”。

  “上市公司的公告应该是很严肃的事情,公告内容的核对与检查应该是有一整套流程的,不应该这么儿戏,屡次出现差错,还不能自己发现,只能说明他们公司内部管理出现问题”,一位投资者很气愤地说:“公司只知道内讧争股权了,也不关注自身业务发展了”。

  据焦作万方2018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10亿元,同比下降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151.23万元,同比下降392.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12亿元,同比下降516.80%。

  据业内人士分析,“焦作万方不仅仅是亏损,还存在股权争夺问题、主营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2017年利润主要靠政府补助和卖地。这样一家无心主业经营的公司,公告出现差错一点也不意外,幸好不是合同出现错误了,否则就亏大了”。

  据焦作万方2017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0.17亿元,同比上升2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亿元,同比上升77.11%。对于2017年净利润上涨原因,焦作万方年报解释为联营企业投资同比增加及收到洪灾赔款1.07亿元。其中焦作万方在报告期内通过处置其位于广东、北京、成都等地的七处房产,共获得重大资产处置收入5778.45万元。

(责任编辑:华青剑)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