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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连发9文“打包”出台CDR规则

2018年06月08日 09:20    来源: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创新试点企业昨起递送发行申请,机构称对A股流动性影响不大

  6月7日起,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的路径将正式开启。

  6月6日深夜,证监会发布包括《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在内的9份文件,标志着CDR制度核心规则全面落地。万亿独角兽回A时代正式开启。6月7日起,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就可向证监会递送CDR(中国市场存托凭证)发行申报材料。

  证监会表示,这一系列制度的发布实施,既为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做好了制度安排,也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健全资本市场机制,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证监会指出,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创新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设定了严格的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和选取机制。

  证监会将严格掌握试点企业家数和筹资数量,合理安排发行时机和发行节奏。同时,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审慎报价。希望市场各方理性投资,不要跟风炒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CDR对A股流动性影响几何?对此,申万宏源方面表示,短期而言,CDR对A股市场流动性影响不大,且在A股涨跌停制度下,CDR吸筹效应有限。预计CDR初期融资规模大概率不超过2000亿元。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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