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换取零花钱,不满16岁的小杰将家中两块手表偷偷拿出,以5000元卖给一家珠宝公司,其中一块是卡地亚手表。直到家长发现后,他才知道,这两块手表价值约41万元。小杰的家人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小杰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公司称,卡地亚手表已以4.5万元售出,另一块MK女士手表尚未出售,愿意以100元收购价返还。
名表被贱卖
起诉确认无效
去年11月3日,小杰在郑州某珠宝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将一块卡地亚牌手表及MK女士手表以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该公司。公司收到涉案两块手表后,向小杰母亲的支付宝账户转账5000元。小杰的家人得知后,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后,以小杰的名义提起诉讼。
小杰诉称,上述两块表价值约41万元,明显超出了其辨认能力,且交易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小杰的代理律师称,涉案卡地亚手表是2012年底,小杰的父母在香港购买,折合人民币36万余元。由于当时购买的比较多有折扣,因此没有发票。由于小杰的父母工作忙碌,直到十几天后才发现手表丢失。
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原告出售手表时年仅15周岁,其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应属无效。被告行为明知原告未满16岁属于未成年人,出售41万元涉案腕表与原告年龄智力明显不符,且被告对涉案腕表的合法来源未进行核实,明知原告不具备处理高价格手表的能力心存侥幸收购腕表。
名表已出售
双方同意调解
被告公司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等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告出售手表时年龄接近16岁,且智力正常,是具有通过出售手表获利的认知能力,无需代理人确认,因此应合法有效。“当时原告要求公司将款转到他母亲的支付宝账号内,所以公司有理由认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认可其行为。”
公司还当庭提交了出货单,证明卡地亚手表已经以4.5万元出售。由于是店面零售,因此没有客户信息。公司代理人称,公司并不清楚涉案卡地亚手表的价格和型号,也不认可原告所称的购买价格。
该说法遭到原告代理人的驳斥,称被告是腕表收购公司,明知涉案卡地亚手表型号和市场价值,同时也不认可该手表已售出的说法。此外,原告虽然使用了母亲的支付宝账号,但绑定的手机号是他自己的。被告公司表示:“被告出售该款手表价格是4.5万元,公司可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庭审最后,双方均同意调解。
(责任编辑: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