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业绩连续多年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公司予以退市,是退市制度规定的主要情形之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出现“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4种情形之一”,上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以来,沪深证券交易所累计已有92家公司退市,*ST吉恩和*ST昆机成今年首批退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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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