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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点问答:CDR有没有对A股资金“抽血”之嫌?

2018年05月08日 08:20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立夏时节,中国资本市场也迎来了一个重大成长时点。证监会日前宣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CDR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境外上市的新经济企业进入A股年内落地,且为“沪伦通”预留制度空间。据悉,“沪伦通”项目初期也拟采取存托凭证互挂方式实现两地市场互联互通。对此,市场极为关注。

  有人疑问,阿里巴巴等新经济巨头,他们并不缺钱,为什么要发CDR?其实一个企业上市有多种考虑,融资只是其中一个考量维度。对于发CDR的企业,准确说,不是“回归”概念,而是多地上市。在境外市场,多地上市很正常,大白话就是多一个增发地点。

  从资本市场发展角度,上市标准是多元的。支持新经济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对于支持产业升级、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战略意义,自不待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扩大双向开放,将有力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放眼全球,美股之所以是竞争力最强的资本市场,境外上市公司占到其四分之一。香港股市里70%也是内地公司。当今世界,资本市场是实现财富和资源再配置的重要平台。大国崛起,离不开大国金融,而发达开放的资本市场是大国金融的核心元素。全球经济从传统动能驱动迈向创新经济引领,在此背景下,拥抱新经济、吸引创新企业上市是全球证券市场竞争大势。

  反观A股,过去缺好企业,缺创新驱动龙头,现在资本市场要增强资源配置力,经济支撑力,就离不开调结构,补短板。在境外上市的新经济龙头企业,其大量业务是境内市场支撑,而境内投资者却不能分享其发展红利,这是过去资本市场整体战略发展的一个失误。因此,对资本市场入场者进行调结构、补短板,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有人疑问,发CDR有没有对A股资金“抽血”之嫌?如果认真研究CDR办法里相关门槛,会发现发行CDR的新经济龙头企业,将会是精之又精,慎之又慎的遴选,数量非常可控。同时,更应该指出的是,“抽血”一说,本是伪命题。

  如果说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比如成交量很少的时候,IPO有抽血之嫌。但是,如今的资本市场已有翻天覆地变化。现在A股每天成交4、5千亿,新的IPO对市场资金面的影响小得很。2017年IPO总计419家,融资额2186亿,平均每家约5个亿,市场总体平稳。这就说明了情势已不同,“抽血论”已成昨日黄花之说。

  更何况,CDR还是试点,对行业有要求,强调优选企业,稳中求进,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此外,CDR发行后不是全流通,有的还不一定卖。因此,大可不必担心“抽血”之虞。目前,A股IPO已常态化,“堰塞湖”基本解除。未来符合要求的企业纳入试点,不符合的,可以走IPO常规渠道,企业上市途径是畅通的。

  此外,值得指出的是,对投资者保护的重视,是CDR办法的一个亮点。投资者保护纳入CDR发行整个体系。关于投资者保护的要求,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都与境外一致。与此同时,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特殊性,设置了存托凭证持有人单独表决事项,存托凭证退市回购安排等投资者保护措施等。

  一些投资者担心,好的投资标的越来越多,自己的股票会不会边缘化?可以说,对于业绩差的上市公司,如果还不奋起改变,的确会有被投资者抛弃,成为“仙股”之忧。但是,资本市场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收获龙种还是跳蚤,就靠市场去检验。如果用固定收益的思维来考量资本市场就不对了。没有风险意识,就是间接投资的变种,而不是真正的资本市场。CDR的落地,将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投资渠道,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祝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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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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