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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财富回应“信任危机”报道:信息披露规范完备未涉内幕交易

2018年04月23日 22:40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4月23日讯(实习记者 宫钰)今日,宜信财富就近日“宜信财富或遭遇信任危机”等相关不符合事实的报道发布声明称,宜信公司创始人、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喆颢”)法定代表人唐宁从未买卖、持有过探路者(sz300005)股票,更不涉嫌内幕交易。

  此前有报道称,宜信财富联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诺德基金”)和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喆颢资产”)发行的喆颢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喆颢定增1号”)正深陷投资人联名投诉危机。

  有投资人表示基金销售人员推荐时声称宜信的董事长唐宁是探路者的十大股东之一。经天眼查查询发现,探路者2017年3月的十大股东排名中第五位是唐宁;同年6月唐宁的排名下滑至第10位;9月,十大股东中已没有了唐宁的名字。

  宜信表示,经核实查明,前述报道中所述十大流通股东之一唐宁的身份信息与宜信公司创始人唐宁的身份信息完全不匹配。宜信财富方面表示,“作者不经核实,张冠李戴,故意混淆事实,严重侵害了宜信公司创始人唐宁声誉以及名誉权,已依法采取法律措施,捍卫名誉。”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1号基金”由宜信财富、喆颢资产与诺德基金于2016年2月合作发行。其中,宜信财富为销售方,喆颢为基金管理人,通过诺德基金将资金投向二级市场,托管方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投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针对质疑,宜信财富回应称,喆颢按照1号基金合同第二十二条(二)的规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在2017年8月发布《关于基金存续期限变更的公告》,向1号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明确展期至2019年12月31日并进行了信息披露,整个流程手续规范、完备。

  中国网记者向宜信相关人员求证上述内容,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获得宜信方面回复。

  宜信财富官网站内公告声明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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