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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监管套利 互联网资管须持牌经营

2018年04月18日 07:14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彭扬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业内专家表示,此次《通知》进一步填补监管漏洞,全面打击监管套利。往前看,在不合规平台被治理后,有利于资金回流到正规持牌机构。

  全面打击监管套利

  早在《通知》下发之前,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就已经印发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此次新出台的《通知》,是对之前要求的重申和深化,相关机构应该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针对以往互联网金融的实践来讲,此《通知》是一个较为严厉的规定。它既规定了必须要拿到资质才可以开展,也给予了比较紧的整改期。同时,约束了可能出现的应对措施,比如拆分、逃避监管的行为,几乎没有变通、绕开监管的方法。

  东吴证券分析师马婷婷表示,《通知》进一步填补了监管漏洞,全面打击监管套利。此前P2P监管规定出台后,为了规避监管,部分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开展违规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层层嵌套、期限错配等行为,在此《通知》中也被明确禁止。

  另外,网贷平台备案难度加大,违规业务加速出清利于行业长远发展。马婷婷认为,此前部分完成P2P网贷业务与资管业务拆分的互联网平台,在《通知》出台后仍需一并验收,此类平台在合规整改以及备案难度上均有所加大。但长远来看,《通知》有利于行业中违规经营的部分平台加速退出,促进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健康稳健地发展。

  对非持牌机构进行约束

  多位专家表示,此次《通知》的核心要求就是持牌经营,非持牌机构依托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更多、隐蔽性更强。

  董希淼表示,如果不对非持牌机构进行约束,坐视它们继续非法违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乱象将得不到根治。因此在规范传统金融机构的同时,必须对非持牌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这也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坚持“两手抓”方针,即一手抓正规金融机构,一手抓非持牌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指出,一些机构在没有取得金融牌照情况下非法从事金融业务,部分非法金融活动借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之名迅速扩张等。

  “《通知》的核心是确定了互联网资管业务也属于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就应该是持牌的金融业务。”曾刚强调,要开展互联网资管业务需要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或相应地资产管理业务代销的资质,否则就会涉及到违法。《通知》树立了门槛,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从影响来看,马婷婷表示,对于经营规范的持牌机构影响不大。持牌经营仍是此次《通知》的核心,比如,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等机构均先后获得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此类平台不会受到《通知》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反,在不合规平台被治理后,有利于资金回流到正规持牌机构,经营规范的互金平台有望获得市场份额的提升。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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