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消费地方性立法迈出第一步
立法将通过信息互联、限额发卡、资金存管、信用公示、社会共治等多重手段,借助单卡协同监管平台,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同时,对发卡企业合规经营、协会发挥自律作用、社会共治等提出了要求
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我真心觉得这钱也不会找回来的。”一纸停课通知之后,王玫(化名)的5000多元打了水漂。
2017年8月,北京的一家书法培训机构“妙笔菡塘”突然停课。“我才上了一两节书法课,这个机构就停课了。据说是因为股东纠纷,资金链断裂。”王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与此同时,该机构超过200万元的预付课程学费“下落不明”。
根据媒体的报道,同样受到此停课事件影响的还有至少286个家庭。“之前这个机构的书法教育口碑一直不错,有很多孩子在这里学书法,有些孩子的预付课程费达一两万元。”
在乍一开始的慌乱过后,有些家长开始积极要求退还剩余的“预付培训费”,部分家长在律师的指导下,向法院申请集体诉讼;部分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有一部分家长时至今日仍在观望。
王玫就是其中之一。“像我们这种交的钱少的,打官司请律师也要花钱,就算打赢了,钱也不一定要回来,反而损失更多。”时过半年,王玫再说起此事已经平静了很多。
近些年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倒闭、跑路案件频发。去年,包括“疯狂钢琴”培训班、星空琴行等在内的多家培训机构的突然停业或破产,让众多家长的预交学费余额难以追讨。
具有破冰意义的地方立法
其实,又何止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突然倒闭商家卷钱跑路的现象?健身房、美容店、美发店、餐饮、商超等可以进行预付式消费的行业,企业突然关门,人员卷款逃逸情况都层出不穷。“先办卡(交钱),再消费”,然而,消费者的押金、预付金余额却难被退还。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预付式消费模式甚至成了部分违规企业“圈钱”的工具。
不过,在2017年的年末,我国目前第一部“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地方性立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简称“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目前,该规定草案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5日。
“本次立法将通过信息互联、限额发卡、资金存管、信用公示、社会共治等多重手段,借助单卡协同监管平台,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对未来各企业将要进行的信息联网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落实,同时,对发卡企业合规经营、协会发挥自律作用、社会共治等提出了要求。”上海市商务委市场秩序处处长刘炜在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年会上致辞时介绍。
纠纷多 维权难
“我们现在有店庆活动,充1000元,送300元,成为我们的会员,每次您来美发还可以享受8折优惠。这个很划算的……”相信大多数人理发过后都曾听过类似的推荐词,也有很多人着实办了这样的预付会员卡。
5年前,王玫在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家附近的理发店里充值500元,办了一张会员卡,也是没用几次,理发店突然关门不再营业,人去楼空。
办卡前她曾被告知,该会员卡也可以到同品牌的其他理发店内使用。王玫赶忙去了同品牌连锁的其他网点询问,然而,却被告知不可以通用,他们从没有这样的会员卡……
无奈之下,王玫就当是花钱买了教训,自此办预付型会员卡都甚是小心。只是没想到5年后报个“书法班”,还是遭遇了相似的情况。
中消协网站1月5日发布了“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其中,预付卡消费是其中之一。
预付卡本是“双赢”卡。一方面,商家通过这种方式在短时间内回笼资金,减轻经营压力,扩大融资;另一方面,办了预付式消费卡,可以稳定用户,“绑定”顾客。而消费者也可以方便消费、享受折扣。然而,这些“双赢互利”都建立在双方诚信互利的基础上。
根据中消协的调研,2017年以来,各地先后出现一些发放预付卡企业突然关门、人员卷款逃逸的情况,且相关问题有恶化趋势。
美容美发、洗染、健身、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预付卡纠纷尤其突出。由于法律制度规范不完善、监管责任不明晰等原因,经常会发生余额不予退还、经营场所变更、服务质量下降、经营者亏损倒闭以及预付费纠纷等情况。
“金钱豹倒闭”“‘健身房’跑路卷走上百万元,负责人联络不上”“北京一教育培训机构老板疑携款失联,数百位学员学费难追回”等事件广受舆论关注。
此前,中消协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城市150家企业,开展了“预付式消费”调查体验活动,涉及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洗车、洗衣和健身5个行业。
调查发现,超50%的商家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即便签了,也有15%的合同存在“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导致人身伤害、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不合理免责声明。40%的商家不开具正规发票或用优惠形式代替。
“中消协曾组织消法执法检查组去7个省份调研发现,预付式消费问题呈现跨领域、跨行业、普遍蔓延的形势,稍不留神就会触发维权困局。”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说。
预付式消费的“坑”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不签书面合同,这导致消费者事后想主张权利时没书面凭证。
二是以各种利诱措施吸引消费者上钩后,以各种理由降低服务标准,比如擅自提高价格,减少优惠期限等。
三是设置“霸王条款”,比如规定不予退卡、不得转账、过期作废等。
四是由于经营不善,商家跑路,让消费者血本无归。
五是侵害消费者隐私权,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
公众建议,应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制定有力度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化对相关服务业的监管,让这一“防线”成为预付式消费资金的安全保障。
对此,湖北、江苏等省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就规范预付卡消费、加强消费者隐私保护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而随着互联网+预付费消费模式的不断衍生,强化预付费经营模式的监管,需求日益紧迫。
将建设协同监管平台
上海市此次公布的规定草案共二十六条,其中不乏亮点和创新点。
在上海市公布的规定草案中,将单用途卡(即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做了定义,拓宽监管覆盖面、单用途卡是指,经营者发行的,仅限于消费者在经营者及其所属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或者经营者经营场所入驻商户内兑付不特定商品、服务的实体或者虚拟预付凭证。
规定草案科学配置监管职责,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一是明确市、区政府职责;二是明确商务、文化、体育、交通、旅游、教育、工商、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规定草案,上海市建设协同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根据报道,这个协同监管平台是该规定草案的最大亮点。
明确由市商务部门牵头建设单用途卡协同监管平台,具体要求有:一是归集经营者单用途卡发行、兑付、预收资金等信息;二是明确经营者与协同监管平台的信息对接义务;三是通过协同监管平台进行信息披露,便于消费者查询信息;四是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协同监管平台进行日常监管。
根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市商务委打造的线上预付消费卡监督平台已经进入调适阶段,未来将逐步引导发卡的小微企业上线申报,使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卡包”公开查询到企业情况。
未来,“卡包里查不到的预付卡,说明这家店没有上线申报过,你的购卡资金得不到政府监管,安全性是没有保障的。”上海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监管流程看,发卡企业进入该平台,与平台开展信息数据对接,监管平台就可对其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事前实现发卡主体信息登记、信用核查,事中进行分类警示,事后对商户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并开展联合惩戒。
这样,发卡商户一旦出现预收资金余额、信用状况违法,将在第一时间被系统智能捕捉。而失信商户在被查处的同时,还将在财政补贴、招投标等方面受到信用限制。
除了建设协同监管平台,该规定草案还主张建立预收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预收资金监管。一是明确预收资金管理要求;二是建立风险警示制度;三是采取专用账户管理以及履约担保等风险管理措施。具体风险警示标准以及风险防范措施,授权市商务部门会同金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规定草案还有一亮点,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健全信用管理方式。一是将经营者单用途卡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二是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是对经营者设置信用门槛,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除此之外,规范草案还强调了,要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构建消费纠纷化解机制。一是明确消费者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教育警示义务;三是优化消费风险防范制度;四是构建消费纠纷化解体系。
(责任编辑: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