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20日消息,近日,证监会依法对1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强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是内幕交易的高发领域,有的甚至隐藏有市场操纵行为,相关主体在利益驱使下突破法律底线,攫取非法利益,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此类行为将始终予以重点监控和严厉打击,决不让任何一个以身试法者有机可乘、有利可图。
在此次处罚的内幕交易案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由制药向医疗服务的战略转型,相继收购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肿瘤诊疗中心、资阳健顺王体检医院有限公司、德阳美好明天医院有限公司和蓬溪县健顺王中医(骨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系列医院的事项,构成了《证券法》第67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的重大事件,该信息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75条第2款第(1)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刘岳均为红十字医院实际控制人,且为恒康医疗收购资阳医院等三家医院的介绍人,知悉恒康医疗收购医院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刘岳均利用“李某”等7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恒康医疗”7620044股,获利约3394.7万元。王某忠为资阳医院、德阳医院及蓬溪医院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知悉恒康医疗收购医院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王国祥作为王某忠亲妹妹,两人关系密切,且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国祥控制“唐某国”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恒康医疗”106.47万股,获利约141.3万元。王某忠曾就出售医院的事项征求四川健顺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德阳医院、资阳医院的法人股东)股东薛兵元的意见。薛兵元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薛兵元利用其本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恒康医疗”9.53万股,获利约5.1万元。刘岳均、王国祥、薛兵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刘岳均违法所得约3394.7万元,并处以约10184.3万元罚款;没收王国祥违法所得约141.3万元,并处以约424.1万元罚款;没收薛兵元违法所得约5.1万元,并处以约15.4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是在查办蝶彩资产、谢风华、阙文彬操纵“恒康医疗”案过程中发现的“案中案”,刘岳均既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手方的实际控制人,又是“市场中间人”,王国祥、薛兵元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密切关系人或利益关联人,他们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依法对其予以严惩。
(原标题:证监会:严打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 对恒康医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