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9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公布对光大银行南安支行、丰泽支行、晋江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3家分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光大银行三家分行合计处以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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