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银监分局连发四道行政处罚书,对吉林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集安农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同业业务、信贷业务、票据业务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金额45万元。同时,3名相关责任人也被通化银监分局处以罚款或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吉林集安农商银行关联交易、同业业务、信贷业务、票据业务违规,被通化银监分局罚款45万元。
同时,付晓丰对吉林集安农商银行关联交易、同业业务违规负管理责任,被通化银监分局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王宇对吉林集安农商银行票据业务违规负管理责任,被通化银监分局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杜刚对吉林集安农商银行信贷业务违规负管理责任,被通化银监分局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年。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8月28日。
据公开资料显示,吉林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注册资本33000万元,经营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等业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