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21日消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票据业务管理不尽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55万元。
山东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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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监罚决字〔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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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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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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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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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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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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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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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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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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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管理不尽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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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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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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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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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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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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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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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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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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