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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近期重点处置两类高风险公司

2017年08月05日 07:51    来源: 深圳商报     钟国斌

  8月4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防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始终是上交所一线监管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上交所将稳市场、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防止并购重组、控制权转让等业务成为金融风险向上市公司传导的管道,防止少数上市公司成为金融乱象集中的平台。在具体措施上,继续借助“刨根问底”等信息披露监管手段,开展“实质性”监管,加大“看穿式”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信息披露揭示风险和公众监督的功效。近期,重点处置了两类高风险公司。

  一是“实质性”监管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和规范运作风险。当前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更加复杂,资本运作日益频繁,涉及的利益主体和金融工具也更为复杂,各类风险容易发生交叉叠加,危及市场稳定运行。面对这样的风险防范格局,单一纬度、单一视角的监管,已经无法准确全面把握上市公司的风险状况。为此,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并购重组、再融资、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司债等各类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形组合考虑,实施“实质性”监管,更加全面准确地识别和判断风险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监管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逐一化解。

  二是“看穿式” 监管上市公司“隐匿式易主”。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实际归属,是应当披露信息的重中之重。近期,个别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方通过签署远期协议、质押股权等方式,实际上转让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相关方出于各种目的,故意隐瞒股权转让协议的重要内容或股权质押的交易实质,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该等行为,不但可能严重误导投资者,也会增加公司治理的不稳定性,更有可能隐藏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此,上交所实施“看穿式”监管,通过抽丝剥茧般的层层问询,揭开隐匿幕后的实际控制人,提示投资者充分关注其中的风险。

  例如,某主营园林、市政工程施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16年将所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大部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而后公司董监高发生大量变动。上交所及时关注到其中可能存在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风险,随即发出问询函,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予以否认。近期,公司股东大会出现控股股东代表争议事件。上交所抓住这一疑点,连续三次向公司发出问询函,刨根问底,并约见公司监管谈话,讲明规则,传递压力。经督促下,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公告了公司控制权早已转让这一事实。

  从目前的风险公司处置情况看,对上述公司提前预判,及时介入,刨根问底,采取“实质性”“看穿式”监管后,公司相关风险揭示较为到位,有力支持了后续的风险处置和化解。目前,针对前述公司相关责任主体的严重违规行为,上交所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将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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