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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当前PPP存四方面问题 将建监督问责体系

2017年08月02日 16:12    来源: 人民网     孙博洋

  近日,财政部召开了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地区对于当前PPP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的汇报,部署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会上,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表示,当前PPP存在支出责任“固化”、支出上限“虚化”、运营内容“淡化”和适用范围“泛化”等四个问题,并表示财政部下一步将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和监督问责体系,确保PPP规范实施。

  史耀斌指出,PPP改革推进3年来的成绩值得肯定,PPP发展总体形势良好。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走偏、变异问题,财政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规范引导,着力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史耀斌强调,着力规范推进PPP的目的,是要在防控风险的同时,发挥PPP在激发市场活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实现PPP改革的初心。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守住规范底线,抓住关键环节,压实管理责任,及时纠正当前部分PPP项目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推进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史耀斌认为,当前PPP发展不规范可以归纳为“四个问题”:

  一是支出责任“固化”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快上、多上项目,通过BT、政府回购、承诺固定投资回报等明股实债方式,实施PPP项目。一些政府付费类项目,通过“工程可用性付费”+少量“运营绩效付费”方式,提前锁定政府大部分支出责任。实际上都是由政府兜底项目风险。

  二是支出上限“虚化”问题。对于PPP项目支出责任不得超过预算支出10%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把关不严、执行不力,还有些地方政府能力不匹配,对当地财力和支出责任测算不准确,导致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流于形式,失去了“安全阀”功效,很可能加剧财政中长期支出压力。

  三是运营内容“淡化”问题。PPP项目要以运营为核心,发挥社会资本的优势,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但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参与PPP项目的多为施工企业,既不愿意承担运营风险,也不具备运营能力,主要通过施工获取利润。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更看重“上项目”的短期目标。两方“一拍即合”,导致部分项目“重建设、轻运营”的倾向仍然严重。

  四是适用范围“泛化”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将房地产等纯商业化项目拿来包装成PPP,借助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PPP的“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批和融资,会绕过相关产业政策监管,影响宏观调控效果

  史耀斌还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在坚持规范发展的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

  一是要严控“红线”。要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所有项目都必须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及时公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有关数据。未按规定公开的,要从项目库中清退。各地要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接近或超出10%红线的地区,要进行风险预警。

  二是要守住“底线”。要落实财预〔2017〕50号文要求,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要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三是要搭好“天线”。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PPP项目总体情况,对于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这里的项目不仅包括入库项目,也要包括未入库的项目,真正做到全口径统计。

  四是要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要准确界定,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能继续任由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此外,史耀斌还透露,财政部将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和监督问责体系,确保PPP规范实施。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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