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桂小笋
《证券日报》记者在7月10日获悉,此前备受关注的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中,投资者向九好集团起诉索赔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法院已决定受理7名投资者的诉讼事项。
这7名投资者的代理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目前首批鞍重股份投资者诉浙江九好集团虚假陈述案已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次获得受理的7位投资者,索赔总金额接近40万元。后续批次的投资者索赔材料也将在近期递交法院。
今年上半年,事涉“忽悠式”重组的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成为两市最受关注的企业之一,而监管部门对此行为开出的顶格处罚,以及对相关中介机构的处罚,在让投资者感到震惊的同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成了投资者关注的话题。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在重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这种‘忽悠式重组’的法律后果并不仅仅是行政处罚,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还要对投资者有个交代。”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基于此,“我们认为九好集团是‘忽悠式重组’的直接责任人,因此本次投资者起诉的对象为九好集团。中国证券史上的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被告多为上市公司,个别案件中的被告涉及到了实际控制人和中介机构,直接起诉重组方的,这应该是首例。”
对于有资格起诉九好集团的投资者,王智斌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买入鞍重股份,且在2016年5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在“忽悠式重组”东窗事发之后,九好集团在官网发布了一则认错的文件,其中提及,“诚恳接受证监会的顶格处罚,深刻认识到这是为急躁冒进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经过深刻反思和检讨,系统性的整改方案已经成形。”
《证券日报》记者在7月10日也查阅了九好集团的官方网站,目前未发现和此次诉讼有关的内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