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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药业IPO:主要产品原料药供应商单一 市场推广费激增

2017年07月05日 09:09    来源: 中国网财经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药业”)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

  公开资料显示,中和药业目前主要从事多肽类要和和核苷类抗病毒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3.52亿元和4.98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11亿元、1.67亿元和2.03亿元。据披露,中和药业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5.65亿元,用于综合药品制剂项目和综合研发质检中心项目。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中和药业主要产品之一胸腺五肽的原料药全部采购自上海苏豪逸明制药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657.15万元、1023.5万元和858.87万元。中和药业表示,若该供应商在产品或供应及时性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或单方面提出不合理的价格提升,短期会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销售模式的革新,中和药业2014-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085.61万元、9327.98万元和10041.23万元,公司表示,未来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营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客户因各种原因而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公司将面临着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中和药业还在招股书中表示,为适应“两票制”改革方向,2014年底公司积极推行送商模式,该模式下市场推广费2015年和2016年大幅增长。数据显示,2014-2016年公司的业务推广费分别为1329.11万元、8779.44万元和1.61亿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4.97%、86.77%和90.64%,同期销售费用分别为1772.8万元、1.01亿元和1.7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9%、28.7%和35.66%。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中和药业存在一项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为公司与西安九州医药的合同纠纷。

  截至招股书说明日,中和药业的控股股东为宁波沣润,其直接持有公司1548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全部股本的43%。实际控制人为崔学云,其直接或通过其本人控制的西藏中和控制宁波沣润100%的合伙份额。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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