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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遭遇"李鬼网店"维权难 济南一化妆品企业起诉淘宝

2017年06月27日 14:55    来源: 山东商报    

  佐康工作人员展示相关公证书

  2015年,在淘宝网上遭遇售卖假货的“李鬼网店”后,济南佐康商贸有限公司曾借助投诉的方式通过淘宝网进行维权,但问题迟迟难以解决。去年,济南佐康商贸将淘宝网告上法庭,试图获取售假网店的具体信息以便自我维权,并在一审中胜诉。随后淘宝网方面不服从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此案进入二审阶段。令济南佐康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凯吃不消的是,在已经持续1年的诉讼时段里,淘宝网上涉及该公司产品的售假网店仍在增加,公司损失仍在进一步扩大。 文/图记者高玲

  多次投诉难解决假货问题

  2015年的一天,济南佐康商贸有限公司张凯突然接到加盟商投诉,说有人拿着从淘宝网上买来的假货到店里去做保养,随后张凯上网一看大吃一惊,发现已经有3家店铺销售自己的商品,出售的商品只有自家价格的一半。

  成立于2012年的佐康商贸,主要经营祛痘等化妆产品,在全国有800多家加盟连锁店,公司所有产品均在线下实体店面销售,客户从加盟店中购买佐康产品后,即可到店内享受免费美容服务。

  经确认,淘宝网平台上的销售店面均未取得佐康产品经销权限。佐康商贸通过购买部分产品对比分析发现,3家网店所售产品存在假货。

  为了维护企业形象,佐康商贸通过淘宝客户沟通,并提出侵权投诉及假货举报。“刚开始,淘宝网方面对我们的投诉是受理的,称会调查一下。但后来却显示‘投诉不通过’,说是我们销售渠道问题,不属于侵权问题,再就是说这是我们和商家的纠纷,不属于知识产权侵害。”张凯说道。2016年7月,该公司提起诉讼,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删除相关商家链接,并提供四家网络商店的真实信息等。

  2016年8月30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清理并删除“淘宝网”上销售“佐康”系列产品的商家链接、相关网页等,以及提供四家网店的真实信息。

  后淘宝网方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淘宝称只提供交易平台不构成直接侵权

  “在已经持续一年的诉讼时段里,我们发现淘宝网上售卖佐康虚假产品的店铺又多了七八家,我们公司的损失正在进一步扩大。”张凯说道。

  本报记者注意到,相关司法判决书显示,淘宝网曾辩称,其作为大型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仅提供了交易平台,并不参与实际交易,故不会构成直接侵权。

  我省一从事服装制造的企业负责人曲先生也碰到过自己企业设计的产品在淘宝被侵权现象,然而多年过去了,与淘宝协商无果之后,其选择不了了之。

  佐康商贸方面认为,“淘宝网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消费者之所以选择通过淘宝购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的权威性,可是现在淘宝网竟然连平台上商铺售卖产品的真伪都无法保证,无论作为普通消费者还是作为被侵权的商家,都很难让人理解。”

  省城一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认为,“淘宝方面应对平台商铺的经营资质、经营者身份信息进行审核。”

  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商平台涉及的侵权案件不在少数。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指导案例中特别提及,“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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