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满月前一天,深交所又双叒叕放出重磅炸弹!要好好收拾不顾监管规定,在违规减持上一路走到黑的熊孩子们。 深交所都拿出什么招?
第一招:不听话,监管大棒抽你!
自律监管方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违规减持行为,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相关股东、董监高予以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二是对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减持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分。
三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减持行为,上报中国证监会予以查处。
第二招:对“坏孩子”,限制减持!
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对其股份减持进行以下限制:
一是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因涉嫌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期间,行政处罚、刑事判决做出后6个月内,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二是董监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于上述期间的,不得减持股份。
三是大股东、董监高被本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及其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新规满月,哪些熊孩子顶风作案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减持新规后超过八家公司披露违规减持公告。从违规减持案例来看,基本都是董高监误踩监管红线。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例如度假没来得及学习新规、董事缺钱、家属需要资金归还借款等。监管大锤之下,熊孩子也不敢造次,认错非常积极,包括“深感懊悔和歉意”、将择机增持、投资收益上交公司等。
1、清水源:董秘休假未能及时充分解读新规,减持92万元
6月15日晚间,清水源发布关于公司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朱晓军先生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证券账户于2017年6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5万股,成交均价为18.44元/股,成交金额92.20万元。
清水源表示,上述交易系朱晓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正在休假,未能及时充分解读《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加之当时急需资金,导致违反上述规定,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发生了减持行为。
2、蒙草生态:董事急用钱等原因违规减持10560股
蒙草生态6月21日晚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邢文瑞6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560股,成交均价为10.20元/股,成交金额为10.77万元。
公告指出,邢文瑞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充分解读《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加之当时其急需资金,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发生了此次减持行为。截至目前,邢文瑞尚持有公司股票31680股。
公司表示,邢文瑞对发生此次违规交易行为深表歉意,承诺自2017年6月20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九州通:高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深感懊悔和歉意
九州通6月22日晚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素芳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刘素芳证券账户分别于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2日共卖出公司股票6.6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315,160.00 元。该证券账户由其家属代为管理和交易,此次减持原因为其家属需要资金归还借款。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减持交易行为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的责任;同时,2017年5月15日,刘素芳作为激励对象获得公司授予限制性激励股票25万股。刘素芳证券账户的以上交易也违反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的限制性规定。
九州通表示,公司对刘素芳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披露要求,并要求对其家属代为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其家属具体代为交易行为须在交易前告知刘素芳本人完全知悉。同时,刘素芳将上交公司653,886.74元交易收益。刘素芳对发生以上违规交易行为深感懊悔和歉意。
4、乾景园林:离职监事违规减持10万股,将择机增持
乾景园林发布公告称,公司离任监事刘志学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3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2017年6月14日,其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
刘志学先生自2011年7月4日起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2月16日,刘志学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的书面申请。2017年3月29日,刘志学先生正式离任,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新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乾景园林表示,本次减持事项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已与刘志学先生进行了沟通,其本人对违规减持行为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刘志学先生承诺:即日起至离职后半年内,不再减持本公司股份,并于本次减持六个月后,择机增持100,000股本公司股份。
5、鹏博士:高管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自愿上缴投资收益
6月13日,鹏博士副总经理吴祯减持12万股,减持均价为16.58元,减持后吴祯持有84万股 .
由于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鹏博士表示,吴祯对因错误认识导致未及时披露减持计划表示歉意,同时承诺今后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和公司充分沟通,并自愿上缴本次减持获得的投资收益。
此外,为了更加清晰认定混合持股情况下的减持股份性质,深交所将按照如下原则来认定股东减持的股份性质:
一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内,视为优先减持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所减持的股份均视为受到减持限制规定的股份。
二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外,视为优先减持不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超出部分视为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
三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视为优先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减持。即股东同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在计算相应减持比例时,其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将优先计入减持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