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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金信托完成增资 注册资本升至10亿元

2017年06月23日 07:12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昨日晚间,浙江东方发布公告称浙金信托已完成增资完成工商变更。此次增资为9.5亿元,变更后,浙金信托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至10亿元。按照《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信托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这也意味着,此笔增资使浙金信托的注册资本满足监管要求。目前,仍有4家信托公司未达10亿元,其中,长城信托以3亿元的注册资本垫底。

  业内普遍认为,信托公司增资的一大原因源自于监管层对信托公司“有多大本钱就做多大生意”的监管思路。

  然而,浙金信托获得此笔增资历时一年多,最终落地着实不易。早在2015年3月14日,浙江东方就公布了重组预案。其中,浙金信托拟以部分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实现曲线上市。在浙江东方公布的资产重组草案中,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国贸购买其持有的浙金信托56%股份、大地期货87%股权及中韩人寿50%股权。通过此次交易,浙江东方将拥有信托、期货、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或牌照。在标的资产评估中,浙金信托56%股份的评估价为5.36亿元。同时,浙江东方拟向浙盐控股、国贸集团、华安基金设立并管理的资管计划、博时基金设立并管理的资管计划、华融融斌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12亿元。其中,9.5亿元用于对浙金信托增资。

  不过,在其后的重组中浙江东方曾屡遭不顺,接连遭到过上交所、证监会的多次问询。在问询中,浙金信托又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例如,在证监会的问询中,主要就浙金信托的合规经营风险、未决诉讼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非标资金池清理、可持续性经营能力、增资及股权交易是否需要监管部门意见等方面提出反馈意见。为了重组成功,浙金信托实际控制人浙江国贸在其未决诉讼纠纷中,表示愿意兜底坏账损失部分1.43亿元,表示“若浙金信托该债权的处置金额小于截至2016年5月31日之账面价值(即1.43亿元),则国贸集团就处置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浙金信托承担全额补足义务。”

  2015年12月28日,浙江东方重组审核获无条件通过,这也标志着浙金信托已拿到资本市场的入场券。3月16日,浙江东方公告称,浙金信托的56%股权划归至浙江东方名下已完成工商登记,浙金信托正式踏入资本市场。6月21日,浙金信托9.5亿元增资最终收入囊中,并完成工商登记。

  从2016年年报来看,浙金信托2016年业绩并不理想,营业收入1.94亿元,同比减少18.22%;净利润0.6亿元,同比减少6.25%。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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