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证监会:引导支持证券公司等机构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

2017年06月16日 18:0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 马先震) 证监会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回答记者有关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提问时表示,当前区域性股权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张晓军介绍,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企业杠杆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中关于“证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等规定,2017年5月,证监会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以下简称《办法》)。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共设立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总体运作稳健。

  张晓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省级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地方监管部门与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协同,防范和化解风险。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试点的有关工作,引导支持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 马欣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