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12日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本规则适用于“北向通”,即境外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北向通”交易的品种为现券买卖,可交易的券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等。
“北向通”交易日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香港市场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日期。“北向通”交易时间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间,具体为每个交易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4点半,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
“北向通”交易的基本流程为: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发送交易指令,交易指令传输至交易中心系统,最终与交易对手方在交易中心系统达成交易。境外投资者发送报价请求的请求量最低为100万元,最小变动单位为100万元。
此外,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北向通”投资者交易及信息披露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本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定的,交易中心可进行调查。交易中心可直接向“北向通”投资者了解情况,也可授权“北向通”交易服务机构向境外投资者了解情况。“北向通”投资者、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北向通”交易服务机构等应配合交易中心调查,并根据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根据《债券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交易中心重点监测的异常交易行为包括:频繁发送不反映真实交易意向的报价量;报价回复价格、成交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以任何形式操纵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未按成交信息履行结算义务,多次出现结算失败;人民银行、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原标题:“债券通”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