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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宁波违规信贷资金回流

2017年05月10日 17:3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资金回流;存贷挂钩;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等问题被宁波银监局罚款人民币9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银监罚决字〔201714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名称

---

单位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万恩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资金回流;存贷挂钩;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宁波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53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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