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证监会顶格处罚"忽悠式重组" 对重组造假绝不姑息

2017年04月24日 07:56    来源: 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洁)“忽悠式”重组终将受到严惩。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九好集团的处罚决定。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被顶格处罚,同时九好集团造假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将被市场禁入。

  张晓军表示,日前,证监会组织专门执法力量迅速查办了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并在召开听证会后两周内,完成了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目前已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

  据悉,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九好集团”)虚增2013到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

  证监会查明,九好集团通过上述种种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重组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张晓军说,九好集团等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因此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了顶格处罚,本案违法主体领到的罚单合计达439万元;同时,证监会还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采取了终身市场禁入或5到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

  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郭丛军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表示接受处罚并在听证会现场撤回了听证申请。鞍重股份及全体责任人员均未要求听证,除一名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责任人员表示不陈述申辩。

  张晓军称,目前,证监会正在对本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行为深挖严查,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坚决予以惩处。此外,证监会重申,对市场各种“忽悠式”重组乱象,将不断完善规则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对重组造假、将有毒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行为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