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国人保再收一份罚单,处罚原因为2016年,人保眉山市分公司、人保仁寿支公司存在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
陈军时任人保眉山市分公司总经理,宋彬时任人保仁寿支公司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四川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农业保险条例》第27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27条、第29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对人保眉山市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人保仁寿支公司罚款10万元; 对人保眉山市分公司时任总经理陈军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人保仁寿支公司时任经理宋彬警告并罚款1万元。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中国人保因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并非首次。2014年6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在保监会、财政部农业保险联合检查中,向联合检查组提供虚假文件资料,被河北保监局处以50万元罚款。2013年11月,中国保监会对人保寿险西安分公司开出了保监罚〔2013〕14号行政处罚书,处罚原因也是因为人保寿险西安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