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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仟金融现金贷业务藏猫腻 还款期数莫名增加12期

2017年01月19日 09:48    来源: 新浪财经    

  被投诉金融机构: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产品:现金贷

  投诉内容:佰仟金融现金贷业务藏猫腻,还款期数莫名由24期变为36期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收到来自北京市方先生对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方先生投诉佰仟金融现金贷业务藏猫腻,还款期数莫名由24期变为36期,1万元贷款的还款总额达20896元。

  现金贷业务藏猫腻 还款期数莫名增加12期

  方先生投诉称,2016年5月,一位佰仟金融的工作人员向其电话推荐一款现金贷业务,并介绍此业务申请效率高,24小时内确保贷款现金到账,利率划算,如果借1万元现金,分24期则每月需还本金加利息总共580元。

  方先生表示,由于当时着急买车用钱,考虑到借款1万元每月需还580元还算可以负担,于是就决定办理1万元现金贷业务。方先生回忆称,当时在佰仟金融办理现金贷业务只能通过公众号办理,于是他按照要求进入佰仟金融公众微信号并提交个人资料,对方在对其进行个人信用评估后审批给方先生总共1万元的贷款额度。

  直到2016年12月,就是在方先生持续按时每月还款580元的6个月后,突然发现其办理的现金贷业务为36期,并不是当时客服人员在电话中介绍的24期。这样方先生借款的1万元的本金分36期还,每月还款580元,则总共需还款20896元,还款利息总额将高过本金。

  现金贷业务月利率1.75% 其他费用闭口不谈藏陷阱

  方先生随后致电佰仟金融,质疑为什么还款期数自动由24期变为了36期,客服人员表示按照系统显示期数为准,如果对还款计划表示不满可以到任何地方投诉,还警告方先生务必按时还款,否则将报警处理。

  方先生向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佰仟金融从未明确说明贷款利率及还款期数,也没有向其出示过贷款合同,36期还款总额比本金高1倍多,这属于高利贷,方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强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新浪金融曝光台以贷款者的身份连线佰仟金融客服人员,对方在介绍现金贷业务的时候全程只强调月利率为1.75%,当问其还款期数有无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时,对方表示需向系统提交个人资料,系统自动审核后会有相应的符合贷款人自身情况的还款计划。

  还款方式说一套做一套 等额本金or等额本息?

  目前,P2P网贷平台目前最常见的五种还款方式主要分为一次性还本付息、先息后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本等息。其中,一次性还本付息是指投资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先息后本又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一次付息,到期还本;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按月付息,按季还本。等额本金即贷款本金除以分期的次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的减少而递减。等额本息是先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再反过来推算每个月的本金和利息。等本等息是将贷款本金和贷款期限内需要支付的利息除以还款月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和固定的利息。

  当新浪金融曝光台再次咨询佰仟金融现金贷业务还款方式时,对方表示其采用的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即贷款本金除以分期的次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的减少而递减。而方先生的还款计划合同里显示的却是在还款的36期里,每期需还580元,这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显然不符。

  新浪金融曝光台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得知,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 2013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为受银行及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包括与金融业务有关的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及金融机构后台服务、财务结算、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逾期账款催缴通知服务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租赁。法人代表为孔令军。

  非持牌平台乱象丛生 巧立名目收费规避“红线”

  新浪金融曝光台经过梳理发现,在消费金融行业,尤其是非持牌平台,远超过高利贷的借款利率普遍存在,而为了规避24%这一高利贷利率红线,不少消费金融公司在借款合同中加入各种收费名目规避。

  “如果按照消费金融公司平台标示的利率,基本是不会超过24%这条高利贷的红线”,有消费金融行业内人士对表示,但真正的成本在各种费用上,这些费用并没有计算在利率上,而很多借款人在借款时,并没有看明白,甚至没有看懂这其中的猫腻,便签了合同。

  借款者要睁大双眼防陷阱:利率超36%可向法院申请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新浪金融曝光台发现,如今通过打擦边器,规避高利贷红线,让很多消费金融躲避了高利贷的监管。而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消费金融公司往往巧设条文,让借款者无从判断风险,这也是导致大量人在借款之后感觉上当受骗,进而拒绝还款的因素。

  文/爱舞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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