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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元旦起信用卡新规实施 被盗刷可获合理补偿

2016年12月31日 07:40    来源: 金融投资报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陈思源

  2017年1月1日起,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将正式实施。根据《通知》要求,信用卡滞纳金将被取消,同时对信用卡透支取现利率、预借现金等业务也做出调整,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另一方面,分析人士指出,新规实施后,信用卡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六大变化即将落地

  变化1:信用卡透支可“货”比三家。按照以往的规定,超过免息期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透支利息。新规则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持卡人可以选择透支利率最低的银行,自然可减少一笔利息支出。

  变化2:“违约金”取代“滞纳金”。新规实行后,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这也意味着持卡人有机会在办理信用卡时“货比三家”,留意“违约金”收取的比例问题,挑选最划算、最经济的银行。

  变化3:ATM每日最多取现1万元。对于持卡人来讲,如果手头现金不足,可持信用卡在ATM机取现。新规完善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由现行的每卡每日累计取现2000元提高至1万元。有银行人士提醒,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需支付利息,并非免费业务,办卡前最好先了解取现额度及手续费标准。

  变化4:免息还款期由发卡行自定。新规的另一个变化是,取消了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的规定,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值得留意的是,即使各家银行自主确定免息期,也并不意味着每位持卡人的免息还款期均相同,银行会根据其资信状况、还款习惯、个人偏好等制定差异化方案。

  变化5: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再统一。新规取消了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10%的规定,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变化6:信用卡被盗刷可获合理补偿。新规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

  将促信用卡市场规范竞争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的践行,将进一步推动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目前整个发卡机构的风控能力参差不齐,但新规上下限区间管理有利于避免发卡机构“暗战”,维稳信用卡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随着消费金融(例如蚂蚁借呗、京东白条)的崛起,发卡机构在现行信用卡相关规定下,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新规的出台将使得银行更加自主,可以制定更符合自己的经营战略。各大银行还可以根据持卡人的风险等级,与持卡人协定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更加灵活地组合收费标准,为持卡人提供更优越的服务体验,持卡人体验提升的同时,也将为发卡行争取到更多的客户。“《通知》下发以后,信用卡市场将会变得更加开放,商业银行的竞争势必会更加激烈,而信用卡市场本身就会更加有活力,或将会有新的服务模式、业务形态出现。”业内人士认为,在商业银行的竞争中,信用卡的服务体系会更加完善,持卡人有了更多的选择权,能够享受到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买方市场特征会更加明显。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新规实施步入倒计时阶段,饱和的信用卡市场将迎来激烈的竞争,对于银行而言也面临不小的压力。一方面,更加灵活市场化的政策可以帮助银行吸引更多的用户,但另一方面来看,新规对于银行的营收也会产生影响。

  此外,有业内专家建议,我国有关部门在积极推进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同时,还应该出台一些保障性措施。首先是加强对发卡机构在这一业务上的监管,控制发卡机构的信用风险。其次是加强对消费者或持卡人的保护。在机构自主操作空间大大增加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应对银行的告知义务做更明确的规定,如要求发卡机构增加在利息和违约金计算上的透明度,利率变动时及时通知持卡人等。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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