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保监会获悉,针对部分网络互助平台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存在潜在风险,保监会将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划清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界限,防范消费误导。
据了解,当前互联网上出现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网络互助计划,少数也涉及车辆风险及家庭财产风险等领域。推出这些网络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平台多注册为互联网公司或科技公司,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以互助计划等名义向公众收取费用、招募会员。如果会员发生约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风险事件,再向会员分摊或募集互助金。
为大量吸引会员,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出现违规宣传和经营现象,甚至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主要表现在:一是以互助计划名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违规开展保险运营活动。二是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和挂钩,混淆保险产品与互助计划的区别。三是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四是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五是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建立资金池。
保监会表示,通过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清互助平台基本情况和风险底数,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通过督促整改和查处,纠正其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行为,划清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界限,防范消费误导。
根据安排,各网络互助平台将被分为三类,一是向公众明示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的区别,未诱导公众产生可获得风险保障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二是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存在虚假、误导宣传或其他不规范行为,但未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三是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或存在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并非法建立资金池等行为的平台。
保监会称,二、三类网络互助平台为本次专项整治对象,第三类网络互助平台为重点整治对象。对于二、三类网络互助平台,各保监局应进行监管谈话、警示教育,督促其于2017年2月中旬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