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300019)股权
之争又有了新的进展。
12月9日下午,《金融
投资报》记者接到了硅宝科技董事长王跃林发来的《关于硅宝科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开声明书》 (下称《公开声明书》),《公开声明书》中强调了三点:第一,董事会会议决议存在瑕疵应予撤销;第二,投资兴发基金与本人董事任职资格无关;第三,本人董事合法任职权利应受法律保护。王跃林号召广大股东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并投出正义一票。
■本报记者 康曦
王跃林向媒体发出公开声明书
12月12日下午2点,硅宝科技将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该临时股东大会只有一个议程,就是审议《关于罢免王跃林董事职务的议案》。
12月1日,硅宝科技董事长王跃林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他已经准备了三种应对方式:第一是尽量与王有治方进行有效沟通,看能否在会前找到一个和平解决的方式;第二是发动中小股东支持;第三是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月2日,硅宝科技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王跃林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司作出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开庭时间为12月22日,即股东大会之日后10天。这意味着王跃林已经采取了第三种方式。
从王有治方要求罢免王跃林董事职务以来,王跃林一直在积极与对方沟通,希望能找到一个和平解决方式。为表诚意,王跃林已经将其所持兴发基金份额转让完毕。
眼看离股东大会时间越来越近,然而却没有看到硅宝科技关于撤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这似乎意味着双方的沟通没能达成一致。12月9日王跃林向《金融投资报》发出了《公开声明书》,号召中小股东支持。
首先,王跃林指出董事会会议决议存在瑕疵应予以撤销:“硅宝科技董事会所作出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存在召集程序、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瑕疵,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及保证公司内部治理决策流程依法依规进行,本人王跃林作为硅宝科技之股东,已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撤销之诉。”
王跃林强调自己对公司的贡献
在声明中,王跃林再次解释了其投资兴发基金的始末。最后,王跃林强调自己的董事合法任职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在《公开声明书》中,王跃林写道:“本人自硅宝科技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带领公司实现首批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保持了连续五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是中国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仅有的七家连续五年增长的公司之一,是四川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唯一上市以来连续五年增长的企业,也是胶粘剂行业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上市以来连续五年增长的企业,公司同时还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颁发的‘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称号,是全行业唯一获此荣誉的标杆企业,上述成就与地位充分说明我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的贡献与高水平履职。”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王跃林看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因此,王跃林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其董事理由不成立,严重损害了他作为董事及董事长的合法权益,即使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罢免董事的议案,他也将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及其他合法合规措施,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的平稳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存在分歧
就在王跃林发表《公开声明书》之前两天,3名独立董事也发声了,从发声内容来看,3名董事持不同意见。
黄旭和今年6月才走马上任的独立董事陈芳芳同意将罢免现任董事王跃林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理由如下:作为独立董事,在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及长远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事情发展到今天,众说纷纭,已经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事已至此,从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就此事所享有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希望让更多的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用自己的权益表达诉求,加以判定。
独立董事傅强则持不同意见,他反对罢免现任董事王跃林。理由有三个:第一,王跃林董事是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经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任期至2017年5月,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六条相关规定,他认为股东大会不能无故罢免董事,本次罢免董事理由不充分。
第二,王跃林虽然违背了上市承诺,但王跃林已经将其在兴发基金中的份额进行了转让,罢免的客观理由已不存在;第三,本届董事会即将于2017年5月完成换届,公司发展形势一片大好,在这种情况下罢免王跃林现任董事职务,对公司发展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