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一副总经理逼迫女下属开房 女职员被迫离职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商业区管理总部某中心副总经理关某,以辞退相威胁逼迫女下属王某“去酒店开房”一事,再次把“性骚扰”这个敏感话题带入公共视野。关某的肆无忌惮,王某的委屈隐忍乃至被迫离职,以及丑闻曝光之后民生银行避重就轻的定性、无关痛痒的处理,都淋漓尽致地揭示了职场“性骚扰”屡禁不绝的病根所在。
这起“性骚扰”事件之所以发生的首要原因,就是在身为“临时工”的女下属王某面前,贵为主持工作副总经理的关某几乎拥有绝对权力。从双方已经曝光的微信对话记录来看,关某对于王某的业绩评定、工作表现、能够留任还是将被辞退,这些关系到下属职业生涯起落的大事,都拥有一言九鼎的绝对控制力。王某如果在这些方面遭受不公正对待,几乎没有申诉的机会,更难以获得救济的机制和渠道。
这样的考核机制显然是不合理的,它把对于员工的考核权力,过度地交到了上司的手中。比如说工作业绩,每位员工做了多少工作,取得什么成绩,这本身都有客观事实作为依据。然而,从两位当事人的微信对话来推测,下属的业绩取决于顶头上司的调配——分给你业绩,你就有业绩;不分给你业绩,你就没有。业绩的评定,又直接影响着员工的职位去留、职务升降、工资福利待遇增减。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顶头上司如果动了贪欲邪念,有多少人能够像王某这样抗拒到底,绝不低头就范呢?
有句古话叫做“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如果上司对下属拥有绝对权力,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很容易扭曲畸形。尤其是一些好色猥琐之徒,很容易把自己的权力所及之处,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我的地盘我做主”,做什么都肆无忌惮,甚至敢于明目张胆地撒野。细读关某和王某之间的微信对话,关某言词之露骨直白,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他这种胆大妄为的底气,就来自于在自己的地盘内只手遮天的绝对权力。
“性骚扰”屡禁不绝的另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受害者往往求诉无门,只能沉默隐忍。当王某将长期遭受“性骚扰”的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的时候,她得到的回应并不是组织上的主持公道,而是反复打压。据王某自述,虽然她的业绩考核和工作成绩已经达到了转正标准,但几次转正的机会,她都因为顶头上司作梗而没有成功转正。重重压力之下,王某最终被迫离职。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起严重的“性骚扰”丑闻被媒体曝光,引发舆论哗然之后,民生银行方面仍然从容淡定,认定“两人没有实质性的关系”,而且王某“并非正式员工”,因而仅仅“要求关某做出个人深刻的检查,对其暂时停职并停发了季度奖金”。这名副总经理长期骚扰女下属,造成女下属心理创伤并被迫离职的严重后果,而他的不堪举动,最终却只被所在单位避重就轻地定性、轻描淡写地处理,民生银行管理层的现代文明和法治意识之淡漠,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预防和惩治“性骚扰”,从法律角度讲并非完全空白。2005年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时,增加了这样两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当时,“性骚扰”入法被认为是重要的理念进步,但相关法条主要是原则性的阐述,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则。十多年过去,人们已经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性骚扰”的危害性,完善法律法规以更严厉地制裁“性骚扰”行为的呼声也不断高涨。尤其在每年夏季,关于“咸猪手”的报道和讨论都此起伏此。对社会公众这方面的立法或者是释法的需求,相关部门应该给予重视。
健全法律法规,首先应该对“性骚扰”进行明确的界定。如果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当事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这一点含糊不清,相关的执法和司法就很难开展。其次,对于“性骚扰”案件应如何取证,违法者必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说法。否则,违法者就很容易钻法律空子,利用诉讼门槛和成本高、单位处理还是司法裁判之间的模糊界限来逃避法律制裁。民生银行的这起“性骚扰”事件正是遭遇这样的困境。受害妇女尽管已经向单位投诉反映,但并没有收获公平正义。
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剖析这起典型案例,是因为其中淋漓尽致地揭示了下属、尤其是女性下属在职场上遭遇的困境,揭示了“性骚扰”屡禁不绝的现实根源。在一个权力和权利严重失衡的职场环境里,下属如果要求上司给予平等和尊重,那无异于缘木求鱼。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作为外部支持,遭受不公正对待的下属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很可能难于上青天。甚至不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连饭碗都会失去。相反,那些违法分子却可以逍遥法外。
“男女平等”的理念已经宣传了几十年、上百年,也已经在社会公众中普遍地深入人心。但是要让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还是要在大大小小的制度设计中建立相应的机制。如果上司对下属没有这种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如果遭受不公正对待的下属有申诉救济的渠道机制,如果丑行曝光的当事人要面对法律的严惩,面临身败名裂的下场,很难想象他们还会如此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也很难想象受害者会如此沉默隐忍、自认倒霉。只有从理念到法律法规、制度机制之间实现有效衔接,公平正义才能打通“最后一公里”,像阳光一样照进普通人的生活。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