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关联交易未予披露,智度股份今日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经深交所调查,2016年2月24日,智度股份时属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时任第二大股东李向清控制的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该借款后于2016年3月15日收回。上述交易发生时,李向清为智度股份5%以上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1、10.1.3条,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上市公司并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深交所认为,智度股份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规定。希望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记者 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