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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双11”五大陷阱别被忽悠

2016年11月08日 08:10    来源: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湖北省工商局发布网购消费提示:

  □本报记者 吴婷 通讯员 程喆 童颖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吸引消费者。为此,湖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双11”网购须注意避开五大“陷阱”:

  陷阱一

  虚假打折真忽悠

  “双11”期间有商家故意先抬高原价再打折,造成优惠幅度大的假象,或通过设置复杂的促销方式,忽悠消费者。

  提示:理性网购,不盲目抢购打折低价商品。货比三家,可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比对促销商品的价格变化,避免被虚假折扣所忽悠。同时,应谨慎购买网上售价与线下价格相差悬殊的商品。

  陷阱二

  预付订金猫腻多

  “双11”期间,网上很多商家都提前设置了预付订金制度,要求消费者预付订金方可低价预购指定促销商品,而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

  提示:以格式条款规定预付款(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应与商家充分沟通,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陷阱三

  钓鱼链接须警惕

  趁着“双11”的热潮,不法分子可能打着“抢红包”、“扫二维码得优惠”等旗号,引诱消费者在不经意间点击钓鱼链接,盗取用户钱款和个人信息。

  提示:增强网络防骗意识,务必选择大型、正规的网站购物,认准网页底部工商备案的红盾标志,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要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弹窗,不要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切勿直接转账、汇款。

  陷阱四

  虚假销量刷好评

  需提防不法商家通过刷单炒信蒙骗消费者。单纯因为高销量而选购,往往容易上当。

  提示:不可轻信网店成交量、好评等信息。消费者可以着重查看“买家秀”,即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中、差评内容可能更有参考价值。

  陷阱五

  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不少电商偷换概念,扩大“定制类”商品范围,明确表示“预售类商品”或“定制类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

  提示:“双11”期间购买的商品,同样应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四类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双十一”快递或超10亿件

  本报讯(记者 江楚雅)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还有不到一周就要来临。中国快递协会、菜鸟网络预计,今年“双十一”期间各项数据将会再度被大幅刷新,快递全行业业务量或将达到10.5亿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5%。

  11月7日下午,长江商报记者来到武昌区粮道街一家申通快递点,快递点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离“双十一”还有不到5天的时间,每天的快递包裹在明显增多,目前每天平均有接近400件快递,比往常多出100多件,跟去年相比也增长近三成。

  业务量增长的同时,人手却面临高薪也招不到的尴尬。在采访中,几家快递负责人也纷纷向记者表示:“‘双十一’我们缺人不缺货!”

  业内认为,快递行业如果要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也要向科技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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