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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热议互联网金融新生态:应提供规范化服务 设坏账准备金

2016年10月24日 13:46    来源: 中国网财经    

  

  同江金融创始人、董事长总裁江文才发言

  中国网财经10月24日讯 日前,同江金融与《证券日报》社联合主办“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新政和新生态”研讨会在京举办。

  会议上,同江金融创始人、董事长总裁江文才、同江金融名誉董事长魏盛鸿、《证券日报》社副总编辑董少鹏、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伍旭川、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等业内人士及专家,就如何真正做到取信市场、扩大市场等问题一同进行了深刻研究与探讨。

  同江金融董事长江文才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代表发言,作为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首批会员,同江金融将严格按照国家的监管政策引导,自律经营,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序化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董少鹏就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及当前面临的问题、宏观经济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发言。他谈道,互联网金融出现的一些乱象,跟监管缺位有直接关系。有人把互联网金融想象为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金融业态,但其实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就是金融服务和金融经营。

  董少鹏进一步谈到,作为经营的主体,互联网金融应该根据市场需求提供特定的规范化的服务,同时应该设置风险防范的门槛和底线。特别是,应该参照银行业的做法,设置坏账准备金。但事实上,风起云涌的互联网金融小微金融机构只挣快钱,不注重长远,根本没有这些设置,这就是症结所在。因此互联网金融的新政,在他看来有些迟滞。相信经过12个月整顿期能够使市场更加透明,风险发生可预期,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个体能具备风险预期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在李爱君看来,随着行业监管、整顿的开始,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互联网金融已回归法治轨道。对于“法治”的定义,李爱君借用了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进行了阐释——“法律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法律。”

  “法治价值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目标一致”,李爱君谈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而制定。“《方案》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杨涛分析指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业态 ,在这几年的发展中也一直在变革。而新经济究竟“新”在哪里,一是,新的资源配置模式;二是,新的技术内生动力;三是,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四是,新的消费与就业模式;五是,新的制度规则探索。

  杨涛认为,虽然当前面临很多人认为的“寒冬”和治理,但是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应该跳出对短期内监管环境的纠结。因为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当中,监管的容忍度变化很正常。现在发展到这个阶段,需要基于长远眼光,更加强调新金融生态体系建设与互联网金融社会责任,真正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构建更加坚实的“土壤”。同时,技术驱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如果加上了整体的功能定位、制度层面的伦理约束,一定会迎来更加长久的生命力与良好发展前景。

  风险控制和消费者保护则是伍旭川重点谈及的两个方面。对于相关的政策、监管文件的陆续出台,他认为,首先业内应该充分理解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苦口婆心”和“良苦用心”。其次,在新经济和新金融的发展中,一定要处理好发展和风险的平衡点。而发展互联网金融,也要寻求速度和安全的平衡点。再次,行业监管需要适应目前金融科技的发展。最后,在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同时,必须将消费者保护放在一个至高的位置。

  “互联网金融整顿的提出,有三类企业需要注意”,伍旭川指出,第一类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企业,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实质却是违反犯罪;第二类是经常“改头换面”来逃避监管的企业,“打游击战也终究不能逃脱法律”;第三类是一味复制同质化业务的企业,缺乏创新的意识在可持续发展观下必定无法长久发展下去。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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