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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地方国企债转股项目落地

2016年10月20日 09:39    来源: 京华时报     余雪菲

  债转股大幕开启。10月10号,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紧接着中国建设银行宣布债转股项目落地,债转股进入实施阶段。

  国务院债转股《指导意见》明确给出了企业资质和条件,即严禁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以及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

  同时,鼓励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在具体操作方式上,《指导意见》将实施“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

  据介绍,“先售后转”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可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银行方面可以进行有效风险隔离。此外,银行进行转让后,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

  政策的出台,给了银行“定心丸”。上述文件发布第二天,建行宣布近期该行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共同设立的武汉武钢转型发展基金(合伙制)出资到位,基金规模120亿元,这也是首单支持央企市场化去杠杆的落地项目。紧接着10月16号,建行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京签署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并同时与建信信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等多家公司分别签署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法律和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协议。

  建行方面人士指出,在银行未来的市场化债转股操作中,基金也会是主要的方式。因为即使设立了专门的子公司来实施债转股,募集社会化资金也需要基金这样的形式。此外,不同的项目,风险及回报都不同,也需要通过基金等方式进行隔离。

  此外,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债换股意见以及指导意见的出台,银行会陆续跟进项目,未来更多项目将落地。预计银行将和钢铁、有色、煤炭、化工等行业企业展开合作。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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