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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保人反坑爹 太平保险遭保监局罚款21万

2016年10月17日 16:25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14日电 (记者 栗鹏菲)作为大型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太保 ”)旗下太平财险、太平寿险的相关业务一直大受消费者欢迎,但近日中国太保却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规违法行为,遭到保监会通报处罚。

  被罚21万 3位当事人被分别处罚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中国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因违规被罚21万元,相关3位当事人雷文化、袁文燕、唐峰分别被罚1万元、7万元和3万元。

  经贵州监管局调查,中国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贵州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21万元。

  同时,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雷文化、车商三部经理袁文燕和业务员唐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贵州监管局决定对雷文化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袁文燕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对唐峰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 已成保监会典型案例

  不只如此,让中国太保更加名声大噪的,是在2015年中国保监会开展的,旨在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中,在查处的案例中,提取了5起典型案例,其中中国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上海、武汉、西安等三家电销中心电话销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作为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第一案例被通报。

  中国保监会关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太保寿险头一例

  经中国保监会调查,太保寿险上海、武汉、西安三个电销中心在部分电话销售保单中存在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销、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夸大保险责任、对保险产品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以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诱导客户将原保单退保后投保新保单、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等。

  因此,对太保寿险上海、武汉、西安三个电销中心分别罚款30万元、12万元、3万元,对三个电销中心总经理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4万元、1万元。鉴于太保寿险总公司对三家电话销售中心欺骗投保人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对太保寿险总公司罚款12万元,对太保寿险总经理助理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针对上述问题,中国保监会对太保寿险总公司及涉案机构、高管人员罚款共计76万元。

  保监会官方表示,希望各保险机构从中国太保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且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量不重质 净利润已大降45.6%

  据官方数据显示,中国保监会机关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有效投诉中,中国青年网记者进行了粗略的统计,6月份,太平保险共接到有效投诉199件,其中财险138件人寿61件;7月份,此数据上升到243件,其中财险182件人寿61件;8月份投诉数量略有下降,为185件,其中财险117件人寿68件。仅此三月,太保方面就获得多达了627件投诉。

  与其同时,据中国太保披露的半年报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太保集团实现净利润61.4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45.6%,而且投资收益同比下滑32.2%。太保方面表示,净利大降的原因为市场波动。上半年资本市场低迷,股票买卖价差收入减少,受投资收益下降、准备金折现率变动以及股市大浮动波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然而,保险的核心价值是提供风险保障和长期财富管理,保险公司的主要盈利也应该来源于此,这是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并不会因短期的金融或经济环境的波动而受到影响。大型保险公司不应再只片面的追求销售量,消费者对其口碑才是可持续的发展之路。消费者保障缺口的实际需求,专业化的风险保障服务才是保险公司最终的根本之路。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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