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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8宗案 因亲兄弟内幕交易成商集团被罚

2016年10月15日 07:45    来源: 证券日报    

  3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涉及微信公众号、网络以及微信群

  主持人苏诗钰:证监会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惩处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于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

  ■本报记者 左永刚

  10月1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称,证监会近日依法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3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2宗内幕交易案以及1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

  在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一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得利斯股份)及其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同时,在 201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得利斯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得利斯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和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松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二是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顾地),广东顾地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致使顾地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广东顾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广东顾地董事长、顾地科技董事邱丽娟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时任广东顾地董事、顾地科技董事长林超群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广东顾地董事、顾地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林昌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广东顾地董事林昌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广东顾地副董事长麦浩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3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中,一是微信公众号“弥达斯”(微信号:midasjr)由中融汇智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中融汇智)实际运营。“弥达斯”内容中心总编辑李辉在2016年2月24日撰写了《国家队:招商银行副行长喊你还钱了》一文,当晚“弥达斯”正式发布该文,并被广泛传播。该文采用不符合实际的标题吸引读者眼球,内容上也存在断章取义、主观臆测、曲解发言人真实意思等情形。二是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有限公司(简称每日经济新闻)于2016年2月25日00:02在每经网(域名www.nbd.com.cn)发布名为《注册制改革授权下周实施 A股市场步入敏感期》的报道,该报道撰写人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李智。该报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引用了“知情人士透露,自3月1日起创业板将全面停止审核,后续按注册制实施;主板和中小板暂时未定,择期再做安排”的虚假消息,报道发布后被多个主流财经网站转载,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三是时任五矿证券首席分析师王先春,在微信群中看到一条信息:“知情人士透露,自3月1日起创业板将全面停止审核,后续按注册制实施;主板和中小板暂时未定,择期再做安排”,随后未经核实,通过其助理将该信息在微博转发,致使虚假信息进一步传播。

  上述3宗案件中,中融汇智、每日经济新闻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分别作出以下处罚决定:责令中融汇智、李辉改正,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每日经济新闻、李智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王先春处以15万元罚款。

  在2宗内幕交易案中,一是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纸业)董事长徐某是恒丰纸业与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拟进行重组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张永保与徐某因工作关系认识多年,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存在联络,张永保使用其本人账户买入“恒丰纸业”共211800股,获利6183.71元。黑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张永保违法所得6183.71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二是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维多利集团)实际控制人邹某某是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商集团)拟购买维多利集团百货资产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邹招贤作为邹某某亲兄弟,关注知晓维多利集团谋划出售资产事项,其判断出维多利集团将向成商集团出售百货资产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入“成商集团”股票66300股,没有违法所得。鉴于当事人有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较好的情形,贵州证监局决定对邹招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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