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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明:国务院提出“加快完善新三板”释放强烈信号

2016年10月12日 14:19    来源: 央广网     汪威

  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记者汪威)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简称《意见》),在提到通过股权融资降杠杆时,首先提到了新三板,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

  对此,企巢新三板学院院长程晓明认为,《意见》最大的亮点是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新三板,这表明高层对新三板相关制度与机制的完善开始加码,应该看作是新三板的重大利好。

  新三板是股权融资主力军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新三板,这表明高层对新三板相关制度与机制的完善开始加码,应该看作是新三板的重大利好。同时程晓明也注意到,昨天文件发布后,绝大多数媒体将注意力放在了有关转板制度研究的表述上。

  回看近两个月国务院会议或文件有关新三板的表述,都在不断强调要强化新三板融资、并购、交易功能,完善交易机制,此次国务院文件更是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特别是“加快”二字,更凸显了国务院对之前文件传递信号的进一步强化。有理由相信,掣肘新三板发展的最大问题——交易不活跃,融资定价功能较差将会得到逐步改善。

  股权融资关键是定价问题,上市、交易是最有效的解决融资定价问题的办法。沪深交易所因为种种原因每年只能上市100多家企业,根本解决不了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问题。新三板短短几年间挂牌企业数量已接近10000家,一年的挂牌企业数量比沪深交易所近30年的上市企业总量还多,新三板当然是股权融资的主力,绝大多数企业都将股权融资的希望寄托在了新三板。

  转板不是新三板发展方向

  很多媒体将《意见》有关转板制度的表述作为重点进行宣传,程晓明对此有不同意见。有关转板制度的表述,《意见》明确表示只是研究而已,表明国务院对转板制度还在研究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程晓明始终认为转板不是新三板的重点。

  有关新三板转板的话题市场上声音很多,程晓明始终强调新三板转板关键在于能转多少。创业板一年挂牌企业数量不到100家,经新三板转到创业板的企业能有多少?往多了说一年也就二三十家。相比新三板上万家挂牌公司而言,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靠数量有限的转板制度安排不是新三板的重点和发展方向。

  要解决新三板的问题,关键还是解决流动性。转板能扩大新三板的影响力,但整体上对新三板的作用很有限。

  股权融资方可帮助企业实现创新

  《意见》提出要通过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来降杠杆。什么是降杠杆?降杠杆就是降负债率,增加股权融资的比例。新三板为企业股权融资就是帮助企业降杠杆。

  此次国务院专门针对降低企业杠杆率出台文件,为什么?因为当前企业债务负担太重,没有创新的可能和动力。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不是融资方式的简单替代,两者的用途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债权融资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问题,只能用于扩大企业现有产品的产能,不能帮助企业进行创新。而股权融资则是为企业提供风险资金,与企业风险共担、共享收益,能够帮助企业进行持续性的技术与产品创新。

  债转股企业挂牌新三板会有难度

  债转股的投资方要想通过新三板退出,前提是企业得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既然新三板定位是服务于创新企业,那么对于大多数有债转股需求的传统企业来说,在新三板挂牌恐怕会有难度。

  债转股从投资方的角度来说,是对企业的发展有信心。债权是获得固定收益,而股权则是获得增值收益,包括不确定的超额分红,前提是建立在投资人对企业发展前景有信心的基础上。

  作为投资人而言,对于传统企业可能更愿意选择债权,因为传统企业的想象空间不大,还不如选择保底收益的债权。

  债转股对创新企业可能更有想象空间,因为它们有高成长的可能。如果成为股东的话有可能分享其高成长的收益。但有些投资人可能会考虑创新企业风险大,宁可持有保底收益的债权比较稳妥。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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