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月30日答记者问时表示,为增加投资运作便利、引入更多境外长期资金,今后证监会原则上不再对QFII、RQFII资产配置比例作出限制,由其自主决定。同时,加强对其投资活动的持续监管。近期,证监会有关部门已将此项监管政策的调整告知QFII、RQFII各托管 银行 。
邓舸介绍,为逐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2002年我国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2011年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两项制度总体运行比较平稳,对引进境外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引导价值投资、改善上市公司治理、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6年8月底,300家境外机构获批QFII资格,获批投资额度815亿美元;210家境外机构获批RQFII资格,获批投资额度510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