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晚间,武昌鱼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实股东武汉联富达以及多名个人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问询函显示,根据半年报,武汉联富达持有武昌鱼股份占总股本4.85%,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的第二位。市场监察发现,武汉联富达、杨青、李冰清、张杰、望灵、柳浩、夏智勇、胡青、李青、廖祥玉、肖萍、徐钢、喻敏等共计13名股东账户之间存在关联,疑似构成一致行动人。截至2016年9月26日,武汉联富达与杨青的数个账户合计持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上述13名股东合计持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要求公司说明,武汉联富达与上述个人股东之间,以及上述个人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此外,上述股东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如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上交所也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