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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股份信披违规 中泰证券被要求提交自律承诺

2016年09月05日 06:5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彭斐

  9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监管公告,因对联科股份(831458)的违规事实,未能审慎、恰当的发表意见,没有做到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对中泰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肩负“看门人”责任的主办券商,能否很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质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泰证券相关负责人,就上述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但其电话未能接通。

  在一位券商策略人士看来,新三板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利益角斗场,公司挂牌门槛低,很容易形成鱼龙混杂的局面,而各家券商也在争项目、争产品,出现问题很正常。

  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9月2日,因未对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作出及时披露,总部位于潍坊临朐的新三板企业——联科股份,被股转系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作为联科股份的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已被牵涉其中。当日,股转系统发布监管公告,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挂牌几乎同时,联科股份在与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披露方面,并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股转系统发【2016】260号文件显示,自2014年12月12日起,联科股份有至少7次违规事实,多与关联企业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山东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资金往来有关,而这些信息并未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此,全国股转公司在8月31日下发文件,对联科股份及其董事长吴晓林、董秘邓金杰等采取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与此同时,身为主办券商的中泰证券,也未能撇清关系。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对于联科股份的违规事实,中泰证券未能审慎、恰当的发表意见,没有做到勤勉尽责。

  有业内人士认为,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与新三板业务快速扩张、且项目需要长期持续督导有关,而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团队普遍存在人手紧张、人员精力有限的情况。

  两家客户股票已暂停转让

  此前,中泰证券保荐的ST鑫秋,因涉嫌财务造假,已被监管部门调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在ST鑫秋上市之前,对其财务造假问题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而在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浮出水面后,中泰证券也未督促公司发布公告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我觉得我们是尽职尽责的,以前哪有主办券商对保荐公司年报不予认可的。”中泰证券企业文化部经理胡鑫曾表示,针对ST鑫秋的问题公司不方便进行回应,“以对外公告为准。”

  在上述券商策略人士看来,新三板市场中介主要以券商为主,“他们既要做事,又要保荐,因为券商是以业绩考核的,不是监管机构,大家都想通过业绩挣钱。”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A股上半年才出现强制退市第一股,8月31日,股转系统发布的《关于暂停未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公告》中,一次性就有43家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

  而在这43家公司中,由中泰证券担任主办券商的ST鑫秋、昌盛日电,因未能发布2016年半年报,名列被暂停转让股票的公司之列。

  上述券商策略人士认为,“有的是企业本身管理就不规范,重视程度不够,还有一个,一些企业可能业绩不好,不愿意出,也有可能出现瞒报、漏报。”

  值得注意的是,中泰证券曾对ST鑫秋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不予认可,而去年下半年挂牌的昌盛日电,却曾凭借2015年营收22.04亿元和高达1.74亿元的净利润位居新三板新能源企业首位。

  昌盛日电在公告中做出提示称,原定于2016年8月26日披露《2016 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在全国各地在建项目及项目公司较多,半年度报告工作量较大,难以按期完成。

  而在8月31日,中泰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履行对昌盛日电的持续督导义务,已提醒昌盛日电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

  上述券商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大家(券商)都想通过多做项目挣钱,现在监管层也主要是通过对中介机构,尤其是对券商的监管,来逐步对市场进行规范。”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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